美國宣布對台關稅20% 資誠解析對台灣企業影響

  • Press Release
  • 2025-08-01

8月1日美國對等關稅政策正式上路前,白宮在美東時間7月31日發布行政命令,宣布各國對等關稅稅率,台灣稅率從32%調整為20%。

美國對等關稅稅率行政命令三大重點

PwC Taiwan專責海關及國際貿易管理的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李益甄,快速彙整本次行政命令的三大重點如下:

一、新稅率實施時間

自美東時間8月7日起實施(即行政命令公布7日後生效,公布當日不算入);同時維持「海上飄」條款,如美東時間8月7日前已裝船但在10月5日前到港的貨物,仍適用先前稅率。

二、各國稅率

行政命令將適用差異稅率或完成貿易協議的國家列於Annex I,其中對於歐盟產品課徵的15%對等關稅,如產品原有稅率低於15%,則總合稅率將維持在15%,如產品原有稅率高於或等於15%,則不再額外加徵對等關稅。行政命令Annex I所列國家外,其餘國家的稅率仍是10%。

三、轉運條款

違法轉運貨物除按應有的原產地稅率課稅、處罰外,會另外課徵40%的從價關稅。

李益甄表示,白宮行政命令同時提及,包含台灣在內的貿易夥伴如之後能與美方達成具有意義的貿易及安全協議,仍有適用較低稅率的空間,意味此並非最終結果,後續政府仍有可能藉由完成貿易協議,以降低美國關稅對台灣整體經濟的衝擊。

美國對台關稅20%對台灣企業影響

資誠美國業務負責人蘇宥人表示,美國總統川普今年4月初宣布對美國各主要貿易夥伴加徵「對等」關稅,使台灣各行各業十分緊張,雖後續美國政府將「對等」關稅課徵起點陸續延期至8月初,惟從8月開始台灣的加徵關稅率是否維持32%,以及豁免品項有哪些,都為台灣和美國之間的貿易關係添加一定的不確定性。

在4月至7月期間,美國陸續與主要貿易夥伴如:歐盟、日本、韓國、越南、印尼等達成了協議,將原本提出的「對等」關稅率調降至15~20%不等,而對方國家也答應大幅調降對美國產品之貿易和非貿易的壁壘,採購大額美國商品,以及大幅增加對美國投資,以日本和韓國為例,分別答應對美國投資5,500億和3,500億美元振興美國政府指定的產業。

在美國時間7月31日川普簽訂行政命令,對於尚未與美國達成貿易協議的國家和地區,公告自8月7日起開始適用的關稅。在該命令中,台灣的商品關稅率為20%,低於4月訂的32%,並於先前公告的半導體、電腦等產品、鋼鋁製品,以及特定產品的美國成分等,也暫時不在徵稅範圍。川普之行政命令保留一個但書,亦即若此後與各列在裡面的貿易夥伴達成協議,則以該協議的條款取代7月31日的關稅率。美國對台灣的關稅率能否能再談到低於20%,取決於台灣能夠對美國提出額外的讓步和採購、投資承諾,此議題的後續發展待觀察。

蘇宥人分析,目前亞洲地區除了日本、韓國為15%外,其餘許多國家皆在20%上下,台灣企業決定製造基地的布局也必須留意這點。而至於赴美製造之選擇,美國國會曾提出,並目前由參議院審核中的台美「類」租稅協定方案,與這次關稅措施相比,潛在影響更為深刻,才是考慮投資美國的台灣企業必須關注的大議題。

蘇宥人指出,台灣企業在因應美國這次貿易關稅政策,應避免將關稅率最低做為選擇產品生產地的唯一或主要因素。依照各產業的供需狀況,以及買、賣雙方的議價能力,關稅率增加可能會影響台灣供應商的市佔率和利潤率,惟若單純只尋求關稅率低的國家,將會忽略在各國家、地區設廠及營運的成本、基礎建設完整性、人才供需、生產良率等差異,以及在新的國家設廠、取得必要營業執照和許可所需花費的時間,最終節省的關稅效益不見得能抵銷這些直接和間接成本。

蘇宥人提醒,這一批的「對等」關稅,以及後續美國與特定貿易夥伴所達成的協議,應該不會是美國經貿政策的最後一則消息,日後仍會有新的發展及改變,以及其他國家的報復、因應措施。在整體環境高度不確定的情況下,台灣企業必須盡可能讓其全球布局及生產製造地點更加彈性,在美國、歐洲、亞洲等地區有新的經貿政策時,可更快速因應,以維護企業的市佔率及利潤率,並緩解各項政策對企業營運之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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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 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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