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誠通訊第378期封面企劃:全球永續揭露標準重大發展現況

未來焦點將是各經濟體主管機關如何看待或採用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SSB)、歐洲財務報導諮詢小組(EFRAG)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US SEC)之要求。

TCFD 亞太永續報告書

繼PwC與新加坡國立大學於2022年5月首度針對亞太區永續報告書資訊的揭露情形與依循準則進行調查,共同編寫《永續至上》報告後,今年7月再度發布《永續至上:亞太區永續報告書現況篇》,就亞太14個經濟體(包括臺灣)中,各經濟體市值前50大的上市公司進行調查,分析橫跨11個產業、共計700家公司的永續報告書編製現況,並彙整當前永續報導架構最新發展趨勢。

報告統計,81%亞太地區的永續報告書採用GRI架構,GRI仍是報告編製主要採用標準。未來焦點將是各經濟體主管機關如何看待或採用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SSB)、歐洲財務報導諮詢小組(EFRAG)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US SEC)之要求。由於投資者、監管機構、利害關係人越來越重視永續資訊的透明度,因此制定全球一致、具有可比較性,且可信賴的揭露標準,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近來三項國際性永續報導標準與規定具有重大進展:

ISSB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IFRS Foundation)自合併氣候變遷報告架構(CDSB)與價值報導基金會(VRF)於COP26宣布成立ISSB後,終於在今年6月發布 IFRS S1「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IFRS S2「氣候相關揭露」。

  • 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在今年7月底宣布認可ISSB準則,其會員包含130個經濟體的證券主管機關,IOSCO向其會員建議將ISSB準則納入各國監理架構,以達成全球一致且具可比較性的永續揭露。這也呼應20年前IOSCO同樣也認可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目前 IFRS 已在140個地區使用。
  • 臺灣金管會在今年7月初也發布新聞稿指出,初步規劃由資本額100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於2026年開始依IFRS永續揭露準則編製永續資訊,2027年對外揭露。
  • 《永續至上:亞太區永續報告書現況篇》彙整亞太地區監理機制發現,亞太地區14個地區已有7個已強制或即將強制編製TCFD報告,4個地區已規定須進行某種形式的確信,可見TCFD適用已相當普遍。而原本由金融穩定委員會(FSB)成立的TCFD,隨著ISSB準則已納入TCFD,FSB在7月初會議決議,要求ISSB從2024年起,接管TCFD對氣候相關揭露進展的監督。ISSB亦在7月底發布新聞稿指出,IFRS S2已涵蓋TCFD的規範,因此依據IFRS S2編製永續資訊,將無須額外再依TCFD揭露。

EFRAG

  • 歐盟執委會在今年7月底宣布,所有適用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SRD)的企業,均須採用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SRS)。EFRAG研擬的ESRS內容範圍廣泛,包括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與人權。新聞稿還表示會盡量與ISSB、GRI討論,減少企業重複編製報導。第一批公司於2024年1月1日起適用,於2025年揭露報告書。

US SEC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2022年3月發布提案,要求上市公司於年報中揭露溫室氣體排放與氣候風險相關資訊,且特定氣候相關財務指標將要求揭露於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報附註。

這三項國際性永續報導標準與規定內容間有些許不同,例如 ISSB 與美國SEC較偏重財務重大性之資訊揭露,而ESRS則側重於雙重重大性-不但須評估環境、社會等議題由外而內對企業價值影響之外,還須由內而外評估企業活動對環境、社會的影響。由於這三大標準與規定均要求廣泛的永續資訊揭露,即使規範細節仍有不同,企業價值鏈跨國布局仍可能受到影響。因此企業須關注這三大標準與規定的發展趨勢,預先規劃適當的行動策略,以滿足不同國際標準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國際審計及確信準則理事會(IAASB)目前正研擬 ISSA 5000作為永續報告確信的新準則,從今年8月2日到12月1日間進行意見徵詢,並預定於2024年發布。ISSA 5000預計適用於依各種永續報導框架與準則所編製之資訊,以及有限確信與合理確信案件。

根據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統計全球21個地區1350家公司2021年永續報告書,64%報告書經過確信,其中80%僅有限確信。而《永續至上:亞太區永續報告書現況篇》統計發現,亞太地區49%報告書經過確信,低於全球水準。

根據《2022全球投資人調查報告》顯示,87%受訪投資人認為企業永續報告含有漂綠資訊,四分之三受訪者表示如果永續報告獲得與財務報告相同的確信(意即合理確信),將會大幅增加對永續資訊的信任程度。為使永續資訊揭露具有攸關性與可靠性,企業勢必需要將永續資訊揭露蒐集與內部控制,提升至相當於財報資訊蒐集的品質與嚴謹程度,同時經過第三方確信,才能強化使用者對永續報告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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