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市場分析與觀點 – 2026年9月

  • 2026-09-29

中國商情

中國2026 Q3經濟季報

  • 中國上半年經濟成長4.7%,符合中國官方既定目標。然而,成長有所趨緩,各領域成長力道不均衡。受惠於全球對AI基礎設施以及電動車等潔淨能源產品的需求,出口與科技製造業(AI硬體、半導體等)成長力道強勁,獲利攀升。
  • 中國境內市場相對疲弱,消費支出謹慎,零售銷售額僅成長1.3%,民間投資及房地產市場依舊疲軟。
  • 中國整體通膨維持在低檔,但趨勢正在轉變。核心消費物價自2024年以來逐步走穩,生產者物價指數(PPI)亦在3月由負轉正,部分是由於全球能源價格上漲所致。
  • 目前中國整體借貸成本偏低,但借貸規模並未顯著增加。這反映出,相較於進一步降息,提振民間消費與投資意願才是關鍵。

2026年下半年展望

  • 在支撐整體經濟上,政府支出將扮演更重要的角色,預期中國央行將維持寬鬆政策,但不會大幅度降息。
  • 在AI與潔淨能源帶動下,出口仍是最大亮點。但與美國及歐盟間的貿易緊張局勢,是需要密切關注的變數。
  • 基礎設施投資雖能提供支持,但固定資產投資恐維持疲弱;經濟若要全面復甦,仍有賴房市回穩與民間信心改善,而這需要時間。

2026年上半年中國併購市場強勢回溫,量價齊揚創近三年新高

  • 《中國企業併購市場2026年中回顧及展望》報告顯示,在資本市場及政策利多驅動下,2026上半年中國併購市場強勢回溫:交易件數與交易規模均創下近三年新高。中國交易總件數達7,316件,年增近30%;交易總規模攀升至2,416億美元,年增56%。
  • 2026上半年,中國併購市場復甦主要由財務型投資人主導,其交易件數和規模分別年增近50%和85%;策略性投資人交易件數年減7%,但交易總額年增近40%。超大型交易(單件金額逾10億美元)共21件,與去年同期持平。資金流向主要聚焦於AI、儲存、半導體等科技硬體。
  • 中國企業海外併購2026年上半年呈現顯著的「量縮價揚」,交易總額達202億美元,累計完成92件交易;其中包含4件超大型交易。
  • 展望2026年下半年,儘管私募股權退場積壓,以及優質資產高估值帶來一定挑戰,但多項正面因素仍將持續帶動市場。政策支援與引導資金,將持續帶動策略性產業整合,上市公司估值回升亦為換股收購提供支撐。
  • 此外,香港IPO及稅務新政利多,將有效拓展退場管道,並帶動PE市場。整體而言,2026下半年中國併購市場有望延續活躍態勢,全年交易總額有望較2025年進一步成長。

中國《對外投資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的主要修訂與觀察

  • 2026年8月21日,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對外投資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
  • 《徵求意見稿》擬修訂2017年發布的《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並與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國務院關於對外投資的規定》銜接。規章名稱由《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調整為《對外投資管理辦法》,意味著個人境外投資將納入監管。
  • 《徵求意見稿》延續《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以核准、備案和資訊報告為核心的管理框架,但並非單純的技術性調整。投資人範圍擴展至其他組織和居民個人,境外再投資報告取消金額門檻,並增設前期工作報告、年度資訊報告、完成或終止以及重大不利情況等報告義務。同時,將安全審查、境外營運規範、海外權益保護和法律責任進一步納入管理體系。
  • 本次修訂釋放出三個值得企業關注的訊號:
    1. 對外投資的基本核准途徑保持穩定,制度調整並非單純緊縮;
    2. 監管重心正由單一投資案的核准備案,朝投資完整生命週期的持續治理延伸;
    3. 企業需整合各部門資源關注境外投資的全程法遵管理,涵蓋交易執行、資金安排、資料管理、境外營運和退場決策等各環節。

科技政策

2026《網絡數據安全風險評估辦法》來了:一文解讀如何實施與多標準銜接

  • 2026年6月18日,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三個部會聯合發布《網絡數據安全風險評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6年8月20日起正式施行。
  • 適用範圍:所有在中國境內進行網路資料安全風險評估的主體,無論是自行評估還是委外評估,都應遵守《辦法》的規定。
  • 資料識別辦法:採三層判定依據(通用國家標準、產業發布之產業資料識別指南,或自主識別並向主管機關諮詢申報),由企業自行檢查與盤點。
  • 多方協作的執行框架:企業須制訂評估計畫,並配合主管機關審查;主管機關則負責統籌產業風險評估相關監管工作。
  • 評估標準:《辦法》明確要求,風險評估應參照相關國家標準進行。目前,與該要求直接對應的國家標準《數據安全技術數據安全風險評估方法》(GB/T 45577—2025)已正式實施。
  • 罰則:《辦法》本身未獨立設置處罰規則,其罰則體系直接援引中國《數據安全法》、《網絡安全法》等上位法的相關規定。但這並不代表企業法遵壓力有所減輕,因上位法已設定嚴格處罰標準,且《辦法》將風險評估從原則性要求提升為可量化、可追溯的法定義務,違規行為將被明確界定並直接觸發上位法的處罰條款。企業若未履行評估義務,不僅將面臨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金融機構人工智慧安全開發應用:「8號文」解讀與可信AI治理

  • 2026年6月18日,中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為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引導金融領域AI應用朝著有益、安全、公平的方向發展,發布《關於銀行業保險業人工智慧安全開發應用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從治理架構、開發應用、資料治理、算力建置、風險治理等七方面提出32項意見,為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的AI開發提供安全指引。
  • 《指導意見》總體包括了六大內涵:
    1. 責任落實:將AI治理納入公司治理的最高層級架構中,將AI納入風險管理體系,並確立董事會職責。
    2. 事前審查:將風險防範作為AI導入應用的先決條件,嚴格執行「先風險評估、後上線運作」的規則。
    3. 邊界釐清:涵蓋傳統AI風險(如資料外洩、演算法偏見)及新型AI風險(如大型語言模型幻覺、AI自主決策失控、AI供應鏈中斷)。
    4. 底線能力:提出「穩健、透明、可解釋性、公平」等能力要求,提前建立AI風險緊急應變機制。
    5. 分類管理:推動AI分類分級,秉持包容謹慎的態度,針對不同風險等級的AI應用實施簡化或嚴格的控制,平衡安全底線與創新動能。
    6. 動態管控:動態設計和實施AI完整生命週期治理規則,讓治理規則能隨AI應用發展動態調整,避免規則跟不上實務運作和技術快速演進。

稅務及其他法規

增值稅不得抵扣非應稅交易指引發布,兩套清單梳理進項稅額抵扣邏輯

  • 2026年8月,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明確非應稅交易等增值稅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25號公告),釐清《增值稅法》施行後備受關注的非應稅交易進項稅額抵扣問題,並追溯適用於2026年1月至8月尚未處理事項。
  • 25號公告首度以「可抵扣項目」(正面清單)及「不得抵扣項目」(負面清單),明確規範非應稅交易進項稅額的抵扣原則:
    • 可抵扣項目:保險理賠、受贈資產、特定違約金、無償服務、應收帳款轉讓及未與銷售收入或數量直接連動的政府補助。
    • 不得抵扣項目:境外交易收入、有償股權轉讓、股息及未實物交割的商品期貨交易;相關仲介費、律師費及鑑價費的進項稅額亦不得抵扣。
  • 此外,公告亦調整企業重組及增值稅優惠規定。符合不課稅條件的企業重組,受讓人可承接讓與人的原始取得成本;放棄增值稅優惠者,須載明放棄生效時間,且36個月內不得重新申請。
  • 整體而言,25號公告釐清股權投資、股息、保險理賠、政府補助、違約金及境外交易等進項稅額抵扣規則,有助統一實務認定。

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及外籍個人股息紅利最新稅收政策

  • 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及證監會發布兩項新規,均自發布日起施行:
  • 2026年8月28日—《關於規範轉讓上市公司受限制流通股票所得稅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26號公告),調整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受限制流通股票)的所得稅規定。
  • 9月1日—《關於外籍個人股息所得稅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27號公告),取消外籍個人自外資企業取得股息得免徵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改按「利息、股息所得」適用之20%稅率,課徵個人所得稅。
  • 26號公告:
    • 擴大限售股課稅範圍,將限售股解除流通限制後所衍生的送股及轉增股本股份納入課稅,並統一成本計算方式。
    • 加強受限制流通股票取得成本的首次申報制度。未申報取得成本者,將直接以轉讓收入全額按20%稅率預扣所得稅。如預扣稅額與實際應納稅額不符,納稅人應於次年6月30日前辦理結算申報,補繳稅款或申請退稅。
    • 統一各資本市場限售股的課稅規定。
  • 27號公告:
    • 外籍個人股息紅利課稅:取消實施多年的暫免徵稅,適用20%個所稅率,並明確規定支付股息紅利企業的扣繳義務。
  • 綜合而言,新規既加強受限制流通股票交易的稅務管理與申報要求,又統一境內公司股息所得的課稅規則,使所得稅制度更公平與一致。

境內自然人增值稅代扣代繳新規解析

  • 2026年9月,中國發布《關於發布〈境內單位代扣代繳個人增值稅管理辦法〉的公告》(以下簡稱28號公告)及配套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境內單位代扣代繳個人增值稅有關申報事項的的公告》(以下簡稱19號公告),建立境內單位扣繳個人增值稅制度,自2026年11月1日起實施。
  • 新規要求境內公司向個人支付特定服務報酬時,應履行增值稅(台灣為營業稅)扣繳及申報義務。
  • 適用範圍:僅限個人提供的七類服務,包括研發、軟體、設計、顧問、影視節目製作服務、文化及教育服務。
  • 新規要點:
    • 扣繳規定:應扣繳稅額按銷售額乘以規定徵收率計算。2026年至2027年底適用1%徵收率。符合免稅或優惠條件者,須主動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 全數申報:當個人單次(日)銷售額達人民幣1,000元起徵門檻時,公司應代扣增值稅。未達起徵門檻或適用免稅規定者,公司仍須申報相關交易資訊。
    • 發票仍為必要憑證。扣繳完稅憑證不得取代發票作為所得稅扣除憑證。因此,除小額零星交易外,公司仍應取得個人代開發票。
    • 法律責任與更正申報:未依規定扣繳、申報或繳納稅款,可能面臨補稅、滯納金及罰鍰。如交易變動影響稅額,應辦理更正申報。

《PwC中國市場分析與觀點》彙整中國普華永道出版資訊,本期資訊收錄起迄時間為2026年8月22日至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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