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市場分析與觀點 – 2026年4月

  • 2026-04-23

中國商情

中國2026 Q1經濟季報

  • 2025年經濟成長達標,但年底動能轉弱:中國2025年經濟成長約5%,達成官方目標,經濟規模達140兆元人民幣;主要由服務業與外需支撐,但年末成長力道已有放緩跡象。 
  • 投資表現疲弱,房地產仍是主要拖累:固定資產投資年減3.8%,為1996年有統計以來首見年度萎縮;其中房地產投資下滑最明顯。資金明顯流向先進製造與高科技領域,但民間投資仍偏保守。 
  • 消費復甦有限,家戶支出仍趨審慎:2025年零售銷售年增3.7%,顯示內需雖有回升,但整體消費信心仍不足;同時,消費結構持續朝向服務性支出移轉。
  • 出口與貿易順差表現強勁:2025年中國大陸貿易順差創新高,達1.19兆美元,出口年增 5.5%,其中高科技產品出口表現特別亮眼。
  • 2026年政策重心轉向改革與產業升級:2026年經濟成長可能放緩,但政策方向將更強調結構改革與「投資於人」;未來投資重點仍在高科技、先進製造、研發密集產業,且民間與外資可能扮演更重要角色。

在華跨國企業高管洞察:中國賦能全球戰略與商業模式重塑

  • 中國市場仍具戰略地位:2026年1月普華永道於上海舉辦跨國高管會議,調查現場逾百位高管發現,21%將中國視為最重要市場;在中國策略布局,40%維持不變,41%採取策略升級,19%策略降級。
  • 在地化重塑重點以成本定價為首:近兩年最顯著的在地化,56%表示主要集中於成本與定價調整、39%為數位化與資料能力升級,34%為產品或服務組合調整。
  • 重塑主因是市場競爭與獲利壓力:跨國企業在中國在地化重塑的核心因素,77%表示為市場競爭壓力,68%表示為獲利與成本壓力。
  • 中國在地化經驗外溢至其他市場:跨國企業在中國推動的在地化重塑,已逐漸產生外溢效果。其中30%企業會將中國市場的成功經驗選擇性移植到其他區域,另有10%進一步將相關做法或解決方案推展至全球。
  • 未來兩年投資重點聚焦研發、供應鏈與全球競爭力:展望未來兩年,受訪企業的投資重點包括:提升全球競爭力的中國成本與定價調整(47%)、服務全球市場的中國本土研發(42%),以及提升全球效率的中國供應鏈與製造升級(41%)。調查指出,企業能否將中國經驗有效轉化為全球資產,關鍵仍在於其組織能力、文化融合與治理機制是否到位。

稅務及其他法規

灣區之道:澳門地區「財稅新組合拳」

  • 澳門近年發布《企業財資中心稅務優惠》與《投資基金法》,突破既有金融制度,透過一國兩制與聯通葡語國家的網路,與大灣區形成互補優勢。
  • 在企業財資中心的政策面向,《2026年財政年度預算案》允許符合實質營運、經濟貢獻與雇用當地人才等條件的企業財資中心,相關收益適用5%所得稅補充稅優惠稅率。
  • 在投資基金的政策面向,《投資基金法》規範公開發行與私募基金的設立運作,並引入多種基金形式及境外基金遷冊來澳制度。符合條件的基金管理公司適用5%稅率並豁免私募基金業績報酬稅項,投資者從澳門基金獲得收益亦免稅。
  • 在葡語國家平台的面向,澳門憑藉語言、法律及商業網路優勢,企業可運用低稅率財資中心進行跨境資金調撥與投融資安排,並設立專注葡語市場的基金。
  • 在區域協同的面向,橫琴深合區加深澳門產業多元化與產業鏈支援,澳門發揮資金匯聚與稅制優勢,橫琴則作為基金投資大灣區產業的試驗區,推動「以融資帶動產業」的良性循環。

香港地區發布增強共同匯報標準行政框架的條例草案

  • 香港於2026年3月27日刊憲《條例草案》,旨在修訂共同匯報標準(CRS)行政框架,回應OECD第二輪同儕互評意見,目標2026年6月底前完成立法,2027年1月1日生效。
  • 《條例草案》聚焦三大面向。第一,強制登記:所有申報財務機構不論是否持有須申報帳戶,均須完成登記;現有機構期限延長至2027年3月31日,同時取消另行通報義務以簡化流程。第二,修訂紀錄備存:期限調整為自公曆年度結束或提交報表到期日(取較晚者)起算六年;已解散機構之董事須持續履行備存責任,惟可委任第三方保管人協助。第三,強化罰則:新增按帳戶數量計算之最高罰款並引入行政罰則機制,機構得提交書面陳述並向稅務上訴委員會上訴。
  • 本次修訂僅涉CRS行政框架,加強盡職審查與申報要求之規定預計2028年1月1日生效。申報財務機構應將此視為香港自動交換稅務資訊制度變革首階段,及早盤點受涵蓋實體、確認登記申報安排並調整備存政策,為後續實質性操作變動預作準備。

《PwC中國市場分析與觀點》彙整中國普華永道出版資訊,本期資訊收錄起迄時間為2026年3月22日至2026年4月21日。

PwC Taiwan相關服務:兩岸商務及稅務

中國稅務熱訊點評

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