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市場分析與觀點 – 2024年11月

  • 2024-11-25

中國商情

中國新能源產業全球化白皮書

  • 此白皮書從資料與案例出發,結合宏觀趨勢,從時間、地理、人物三個面向分析當前中國新能源企業在海外市場發展、關鍵成功因素與核心模式策略,為新能源企業的決策者、管理者、 參與者、合作者提供建議。
  • 中國新能源產業的國際化歷程,依序可分為三個階段:
    • 產品出海:企業將中國生產的新能源設備透過出口的方式,拓展到國際市場進行銷售。太陽能為此階段主要輸出產業,發展區域以北美及歐洲為主。
    • 資本與服務出海:企業透過對外直接投資和工程總承包,如在海外開發綠地專案、參與工程EPC、股權收購,獲取全球能源資產,主要瞄準一帶一路國家進行發展,並以太陽能、風電、地熱產業為主。
    • 產能出海:企業將生產能力擴展到海外,透過在目標市場地區建立生產基地和供應鏈來優化全球生產佈局,並將市場擴展到全球。輸出的產業包括太陽能、儲能、電池、電動車及風電產業。
  • 全球新能源市場呈現差異化特徵,東南亞與中東為一帶一路的核心腹地,為最具經濟與社會效益的增量市場。中亞、東歐與南美等結構市場面臨能源產業新舊資產交替,帶來結構性調整機會。歐美市場存在較高貿易壁壘,仍因高利潤、高需求等優勢,為中國新能源產業重點市場。
  • 中國新能源走向全球化的背後有四大關鍵要領:捕獲國際市場對新能源日益增長的需求、規避國內產能的惡性競爭、應對全球貿易保護主義的升級,以及發揮中國企業在海外市場已建立的先發優勢。
  • 企業從「走出去」到「跨國營運」的過程中,人才也從海外專案開發轉向綜合管理人才,包括職業經理人和整合經理人等,因此,需要建立具前瞻性的屬地化人才機制。
  • 想在國際新能源獲得收益,企業必須學會追求雙贏、共贏。結合各方資源拓展新能源國際化模式多樣化以及深度,並且注意到跨界參與者在國際能源合作中的重要性不斷提升。

2024年消費者之聲研調:中國報告

  • 2024年《消費者之聲調研》點出消費行為的顯著變化,這些變化主要受技術和消費者偏好影響。從體驗消費到蓬勃發展的體育經濟,品牌必須適應求變。此外,生成式AI的出現正在重塑互動方式並使消費體驗更個人化,為品牌提供了獨特的差異化途徑。
  • 2024年前三季,中國消費市場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儘管年初釋放出強勁復甦訊號,但消費情緒卻意外低迷,6月零售額年增僅2%,低於市場預期。資產價格也持續波動,經濟前景普遍不明朗。
  • 中國2023年儲蓄率為31.7%,較2022年的33%略為下降,但仍維持在較高水準。此外,中國持續面臨通貨緊縮的壓力。2024年6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僅0.2%,生產者物價指數(PPI)則下降了0.8%,將影響未來購買決策的價格預期。
  • 根據調查結果,報告歸納出九大中國消費趨勢與重塑方向:
    • 靈活應變:零售商應關注經濟狀況及其對消費者的潛在影響,採用靈活的經營策略,迅速適應經濟波動。
    • 關注傳承:中國消費者重視長期財務保障,因此品牌可將產品再定位為投資產品,強調保值性與潛在升值空間。
    • 講好故事:能夠喚起情感和文化共鳴的故事特別受中國消費者青睞,尤其是年輕一代。
    • 合規營運 建構消費者信任與忠誠:全球消費者期望迅速變化之下,品牌建立信任與忠誠度須先充分了解地區差異。
    • 綠色轉型:隨著中國消費者對氣候議題的認識提升,永續性成為越來越敏感的話題,並影響消費者的購買行為。
    • 通路創新提升購物體驗:數位發展重塑購物習慣,零售業者須調整策略,打造流暢的跨平台購物體驗吸引消費者。
    • 開啟健康產業新篇章:中國消費者越來越關注健康與保健議題,對保健/食品消費和體育活動的習慣也隨之改變。
    • 探索生成式AI和智慧移動:中國對AI高度信任,並熱衷於將新興技術融入日常產品,因此,AI技術在中國快速發展,且正在重塑消費市場。
    • 科技賦能激發員工活力:AI可以簡化流程、提高效率,但無法完全取代人類所具備的細微理解力和情緒。因此,將AI與人力勞動相結合,不僅是解決人才短缺問題的關鍵,也是培養出更有韌性的團隊的關鍵。

策略產業/重點議題

商業銀行跨境金融業務發展白皮書

  • 面對複雜多變的國際經濟環境和日益激烈的同業競爭,商業銀行應緊跟時代步伐,不斷創新產品和業務模式,提升綜合服務能力。《商業銀行跨境金融業務發展白皮書》旨在為商業銀行提供有效的指導建議。
  • 中國大陸商業銀行跨境金融業務發展四大要點:
    • 明確戰略目標,描繪跨境藍圖:訂定戰略目標,確定跨境金融業務發展的主基調。
    • 制定核心策略,打造制勝法寶:動態調整契合自身的業務策略。
    • 建設業務能力,錘煉實戰技能:跨境金融業務能力的建設需從客戶、產品、營銷、營運、風控等多角度出發。
    • 完善支撐體系,搭建穩固基石:組織架構、業務制度以及數位工具等科技的支援,都是打造完善體系的重要的面向。
  • 完整的跨境金融產品體系涵蓋跨境支付結算、貿易融資、跨境投融資、外匯管理等多個方面,各家銀行也會有各自的特色產品,例如針對一帶一路、RCEP、大灣區的專項服務產品,作為創新的產品體系吸引客戶。
  • 報告點出中國商業銀行跨境金融業務目前面臨的挑戰,包括:產品同質性高,難以凸顯差異化優勢;實際操作過程中面臨的業務風險,也是阻礙業務推進的原因之一,在涉及到授信業務的場景中,信貸業務的貸前、貸中和貸後環節都有全新的條件限制。
  • 展望未來,中國商業銀行跨境金融產品和服務可以這三大方向為目標推進:
    • 積極建構適合中國經濟發展特徵的跨境資金結構。
    • 精進商業銀行本身的金融服務能力,發揮銀行業在跨境金融領域的比較優勢。
    • 推動數位化轉型。銀行應加大對數位技術的投入,推動跨境金融服務智慧化、自動化發展。
  • 隨著中國金融開放腳步的加快,跨境金融風險日趨複雜,擴大開放與風險防範也應相輔相成、協調並進。

資本市場

證監會點名力挺科技企業.廣東A股上市小巨人達172家

  • 2024年中國證監會發布《資本市場服務科技企業高水平發展的十六項措施》及深化科創板等改革措施,優先支持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業者上市融資、併購重組、債券發行。
  •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主要為科技業,近兩年於A股上市的比例超過五成,廣東A股上市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累計172家,占廣東小巨人企業總數8.23%,2024年新增8家成功IPO登陸A股。
  • 2020年來廣東小巨人企業A股IPO數量逐年上升,以2022年上市數量最多,達37家。截至2024年10月21日,廣東A股IPO企業共13家,其中8家為小巨人企業。上市小巨人產業集中於新一代電子資訊、高科技設備製造、半導體與積體電路等戰略性產業,分別有45家、30家和21家。
  • 小巨人企業重視研發投入,研發人員於總員工占比平均為27.7%,其中21家A股上市小巨人企業研發人員占比超過半數,2023年平均投入1.06億人民幣於研發。
  • 廣東各地仍需加強對小巨人企業的資本賦能,其中深圳、廣州、東莞的上市小巨人最多,分別為95家、26家和20家,占比分別為9.05%、7.39%和7.60%。
  • 2024年6月證監會發布《關於深化科創板改革服務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八條措施》,支持具關鍵核心技術、市場潛力大、科技創新力強之企業在科創板上市。創業板與科創板因此成為廣東小巨人企業上市板塊首選,小巨人企業分別有79家和56家,合計占比超過79%。北交所上市之廣東小巨人企業相對較少,僅13家。
  • 小巨人上市企業多為中小企業,市值集中於100億人民幣以下,平均市值48.95億人民幣。

稅務及其他法規

解讀《網路數據安全管理條例》:數位化時代的企業數據合規義務

  • 2024年9月30日,中國大陸國務院發布《網路數據安全管理條例》(簡稱網數條例)將於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 網數條例為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所制定,根據前述三法之基礎框架提出詳細的落地實施指南。
  • 個人資訊保護部分,網數條例要求數據處理者需以清單形式明確告知個人,包括但不限於收集和提供個人資訊的目的、方法、類型與接收方式(雙清單模式)。並依循《個保法》所規定個人可行使之權利義務,且需針對個人資訊處理情形進行合規審計。此外,針對處理1000萬人以上個資的數據處理者有額外規定。
  • 重要數據保護部分,數據處理者應按規定識別、申報和管理重要數據,明確數據安全負責人與管理機構,履行數據保護義務(制定管理規章、定期監測與演練、受理投訴或舉報等)。此外,需進行重要數據傳輸與年度風險評估。年度評估為每年進行,並向省級以上主管機關呈送風險評估報告,評估範圍須包含數據處理者所涵蓋的全部網路數據,包含個人資訊、業務數據和其他等。
  • 數據跨境傳輸部分,明確規定未被相關地區或部門告知為重要數據的情況下,無須做數據出境安全評估。此外,在符合相關規定的條件下,網路數據處理者可向境外提供個人資訊。
  • 人工智慧治理部分,網數條例要求生成式AI服務提供者針對兩方面進行安全管理,分別為訓練數據的來源與質量,以及訓練數據的處理環節。

解讀新反洗錢法帶來的變化,及義務機構的應對策略

  •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屆中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修訂的反洗錢法,將於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 相較於2007年實施的反洗錢法,新法針對監管機構職能、金融機構履行義務、反洗錢調查與國際合作等內容提出制度規定更新,深入並細化盡職調查要求,旨在提升金融機構識別和防範洗錢活動的能力。
  • 新法擴大身分不明客戶的定義,包含匿名、假名帳戶與冒用他人身分。並將原先的身分識別流程深化為盡職調查,須主動識別和評估客戶交易洗錢的風險。
  • 新法具體細化盡職調查規範,明確列出金融機構須進行盡職調查的情況、如何進行以及面對高風險狀況的管控措施。面對高風險狀況,金融機構可限制交易、拒絕業務或終止業務關係,為金融機構進行風險管理提供更多操作空間。面對低風險業務,也可根據情況簡化客戶盡職調查要求。
  • 新法增加對代辦業務與第三方代理的要求,強調核實代理關係,要求金融機構評估第三方代理風險和履行反洗錢義務能力,並要求第三方提供必要的盡職調查資訊。
  • 新法要求監管單位鼓勵支持反洗錢技術創新。此外,金融機構須注重反洗錢文化的培養,對合規人員的配置、資源投入、培訓與宣傳等皆有要求,若違反規定可依法裁罰。

《PwC中國市場分析與觀點》彙整中國普華永道出版資訊,本期資訊收錄起迄時間為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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