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2026年7月28日三讀通過《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新制將於公布6個月後生效。
修法後: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家族企業暨財富傳承服務會計師李南漢說明,此次修法重點在於強化遺囑自由及尊重被繼承人之最終意思表示,兄弟姊妹特留分被刪除,但兄弟姊妹作為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的地位並未改變。若未留下遺囑,仍可能依法繼承遺產。
本次修法將對高資產人士、頂客族、不婚族及家族企業傳承規劃產生重要影響。建議與專業顧問討論並檢視下列內容,及早規劃最適合之資產傳承方案:
修法前後差異比較:
項目 |
修法前 |
修法後 |
|---|---|---|
有遺囑時 |
兄弟姊妹仍可主張特留分 |
不得主張特留分 |
最低保障 |
應繼分1/3 |
無 |
遺囑自由度 |
受限制 |
提高 |
是否仍為法定繼承人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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