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職級 |
學經歷要求 |
最低薪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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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高階主管:主席、總裁、執行長、財務長、營運長、技術長、副主席、副總裁、執行董事、總經理等 |
除主席、總裁、執行長和總經理外,其它高管最低年齡27歲,且至少5年經驗。 | 150,000泰銖。 |
B. (中階)管理層級:經理或助理至高管層級職位 |
最低年齡27歲,且至少5年直接經驗。 |
持學士學位或更高學歷,最低工資50,000泰銖。其它,最低薪資不得低於75,000泰銖。 |
C. 科技研究人員: |
最低年齡22歲 教育背景與工作領域直接相關者,至少2年直接工作經驗。若教育背景與工作領域無關,則需至少5年直接工作經驗。 |
最低工資50,000泰銖。 但若申請人持有非相關領域學士學位,則最低工資為75,000泰銖。 |
D. 作業人員層級: |
最低年齡22歲 具有與工作領域直接相關教育背景,至少2年直接經驗。若無,則需至少5年直接經驗。 |
最低工資50,000泰銖。 |
三、除非另有規定,BOI給予外籍人士工作簽證一次性批准最多兩年。延期申請時,BOI根據除考慮前述泰籍員工占比是否合乎最低要求外,另會考慮申請企業業務擴展、流程改進和勞動力比例,並持續要求申請企業降低作業層級中外籍人士的聘用占比。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東南亞及印度業務服務主持會計師鮑敦川指出,此舉凸顯南向國家政府在吸引外資的同時,也積極強化本地勞工發展。對台資企業而言,需要短中長期的評估與策略思考。
短期而言,責成人資單位對派遣泰國的台外籍人員學經歷及薪資安排進行盤點。學經歷或薪資水平不符合要件者,專項研擬因應做法,包括但不限於外派人員在泰國薪資結構的調整。對管理層而言,調高外派人員在泰國薪資結構,表面上外派人員在泰個人稅負增加,但同時也降低外派人員在泰國低報所得稅風險,及總部承擔外派人員薪資在台的費用剔除或移轉訂價查核風險,宜把握此法規調整契機,優化集團外派人員的薪資安排政策。
中長期而言,BOI法規一方面引導台資企業派出一流的人才,培育泰國本地人才熟悉技術、迅速充實作業層級乃至管理層級人力資源需求,二方面限制台資企業長期倚靠「台灣隊」在泰國打天下,只把本地員工當勞工的運營方式。核心挑戰在於集團組織的國際化、人資體系的在地化,及對本地人才的選、訓、育、用、留,這要比拚的就不是人情味,而是台資企業能否對標歐美日韓企業的制度及職涯發展吸引力。
鮑敦川強調,轉變都是契機,台資企業能否在新一輪國際布局中勝出,從「台灣隊」轉骨為「世界隊」至關重要,企業若能及早規劃,調整薪資架構與人力配置,不僅能降低合規風險,也能在轉型過程中搶得先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