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美國對等關稅適用常見的幾個問題,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李益甄提供以下解答,協助企業快速掌握課稅重點不踩雷:
不用。以台灣為例,4/5起除商品原有稅率外,先加10%基礎關稅;但4/9對等關稅課徵後,就是原有稅率加32%對等關稅,不須再加10%基礎關稅。
並非整個商品都豁免課稅。美國成分超過20%的商品,美國成分可以拆算出來,只有其中的非美國成分要課對等關稅;但商品的美國成分如果低於20%,就全部要課徵對等關稅。
目前美國海關針對對等關稅發布的指引沒有特別的計算規則,也就是應回歸美國關稅估價的相關規定計算。
半導體和藥品在本次課稅的豁免清單裡面,但只是暫時不須課稅,將來仍有可能課徵對等關稅或其他額外關稅(例如232條款規定)。
伺服器和筆電不包含在半導體產品的豁免清單內,但伺服器和筆電使用的美國成分(例如輝達、高通晶片)可以拆算出來,不須課徵對等關稅。
產品進入FTZ無須繳納對等關稅,但一旦離開FTZ進入美國市場就必須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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