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PA是什麼?談企業綠電採購與CPPA注意要點

CPPA 是什麼?談企業綠電採購與 CPPA 注意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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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g 02 2023

談企業綠電採購與CPPA注意要點

2017年電業法的修正奠立了台灣再生能源自由化的根基,隨著相關轉供與餘電配套機制逐步到位,台灣綠電自由化交易於2020年正式啟動。從開放至今,累計有超過20億度的綠電透過轉供方式賣給國內企業,包括用電大戶如台積電,也包括許多中小型企業用戶如研究機構與事務所。

電力交易自由化的重要關鍵,其一是推動企業簽署購售電合約(CPPA)。國際常見的綠電途徑,除了開發興建或投資再生能源電廠之外,可以透過簽署購售電合約採購電力,或是直接購買再生能源憑證。以我國現行電證合一的制度來說,綠電採購的主要途徑便是透過購售電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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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CPPA是讓開發商的購售電合約除了向台灣電力公司(以下簡稱台電)簽約外(PPA),也能轉向與一般企業直接簽訂購售電合約(CPPA),為電力市場開啟更多交易選擇。而現階段台灣CPPA的簽署僅開放於再生能源。在台灣現行的再生能源發電來源,根據經濟部能源局統計,涵蓋項目包括太陽光電、風力發電、慣常水力發電、地熱能、生質能與廢棄物發電等五大項。而傳統灰電目前則主要指火力發電,也就是以燃煤、石油、天然氣為原料燃燒進行發電。以往所熟悉的傳統電力的購售電皆是與台電簽約,是行之有年的台電PPA架構,而再生能源開發商向台電簽約,也是採用PPA架構。

電業之複雜性,讓購售電合約所涉及的領域很廣,加上購售電合約會影響到銀行參與融資的層面,因此CPPA的議題,隨著企業對於綠電採購的需求上升,而逐漸浮上檯面。CPPA與PPA的差異是什麼?對企業綠電採購有何影響?在簽署CPPA合約時又有哪些事項需要注意。

CPPA 合約議題

再生能源電力調度與轉供

談到電力的購售電合約,需要先了解電業的架構。依我國2017修正之電業法定義,將電力產業拆分成三大電業:指的是發電業、輸配電業及售電業。

  1. 發電業:指設置主要發電設備,以生產、銷售電能之非公用事業,包含再生能源發電業
  2. 輸配電業:指於全國設置電力網,以轉供電能之公用事業
  3. 售電業:指公用售電業及再生能源售電業
    • 公用售電業:指購買電能,以銷售予用戶之公用事業
    • 再生能源售電業:指購買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生產之電能,以銷售予用戶之非公用事業。
      (資料來源:電業法)

而電力輸配的方式,一般分成直供,即指再生能源發電業者,設置電源線聯結用戶端,直接供電給用戶。另一種方式則是轉供,指輸配電業者設置電力網,傳輸電能之行為。目前由於全國電網設置屬於公用事業,台電也根據電業法訂定了相關的輸電規章,分為轉供,以及併網型直供。

  • 轉供:指輸配電業(現行制度下為台電)設置電力網,傳輸電能之行為。
  • 併網型直供:再生能源發電業經電業管制機關核准者,得設置電源線,直 接聯結用戶並供電予用戶。其中,用戶得同時接受再生能源發電業以電源 線聯結方式直接供電,以及聯結電力網由台電公用售電業供電,並可由台電給予輔助服務。
    (資料來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能轉供及併網型直供營運規章)

因此再生能源開發商(發電業)得採直供、轉供以及躉售給台電等多元售電管道。無論是直供或是轉供,是由開發商與企業用戶簽署CPPA,直接販售再生能源給需求端。

業者若採取轉供模式,現行輸配電業者(即台電輸配售公司)可以依法收取輔助服務費、電力調度費與轉供服務費,費率計算皆分為基本費率與排碳費率。

目前政府為鼓勵再生能源的發展,在排碳費率上再生能源較傳統灰電有低碳優惠,此外政府亦特別另訂電力調度轉供費用優惠辦法,針對再生能源電能且其電力排碳係數為零者,給予基本費率折扣,此優惠自2022年修正條文案公布實施後逐年遞減,至2027年起按平均基本費率計收,不提供優惠。

根據台電公布資料,2023年不排碳再生能源之輔助服務、電力調度、轉供電能(輸配電)之費率合計每度約0.08元。研議綠電價格時,同時需要瞭解轉供費分攤方式,方可衡量採購綠電之總成本。

CPPA 輸配電業各項費率

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資料來源:台電112年輸配電業各項費率方案公告)

企業綠電採購與CPPA注意要點

故企業用戶採購綠電時需考量以下三項成本:

  1. 再生能源電能費:用戶與再生能源發/售電業於電能採購合約雙方議定之電能價格
  2. 再生能源電力調度轉供費用
  3. 公用售電業電價: 因再生能源供給電力與用戶用電需求型態不匹配或其他因素而致使電力採購不足時,用戶將向公用售電業(台電)以公用售電業電價採購電力

隨著越來越多再生能源裝置容量併網,夜尖峰淨負載也逐漸高於日尖峰淨負載,代表著電力系統負載尖離峰型態從白天漸漸轉移至傍晚、夜間。因應負載型態的改變,台電於今年實施新尖離峰時間電價,尖峰時段由上午10時至12時與下午1時至下午5時,調整為下午4時至晚間10時新尖峰時間帶,作為抑低夜尖峰用電之手段。企業用戶在採購綠電後,建議根據綠電發電型態重新評估公用售電電費方案。

簽署CPPA需評估的層面相當多,以購電方角度,需了解自身用電型態、電力需求、再生能源採購目標與並決定適合之再生能源類別。CPPA多有躉購機制設計,不論是否使用都需要付費。不同再生能源的發電時間與容量因素都有很大的差異從10-50%不等,採購容量與比例規畫應該在與售電方接觸初期就應該要評估。避免合約簽署後,因為發電量超過用電量而造成大幅餘電成本,衍生糾紛。且因為各個再生能源專案都有銀行融資,未來修改合約的難度牽涉對象繁雜,建議在事前有一個完整評估。CPPA架構涵蓋範圍之廣且深,便可以窺見綠電採購所需討論的範疇亦是相當廣泛且須具備專業深度。深知企業在購買綠電可能會遇到的困難,資誠再生能源事業服務團隊提出綠電採購六大步驟,供企業在買綠電的過程中參考與遵循。

延伸閱讀:買綠電怎麼做?遵循綠電採購6步驟,協助企業買到合適綠電!

其中綠電採購商業條件協商的步驟中,擬定合理的企業再生能源購電協議條件,是相當的必要的。購售電協議多為長期合約,且企業簽訂購電協議時,多數再生能源發電案場尚未興建完畢,故企業需一併考量案場履約承諾的簽署、契約主體變更或終止的條件、抵押轉讓及信用評級,與台灣再生能源相關法律之變動性。
資誠再生能源事業服務團隊提出CPPA協議基本事項:

  • 價格
  • 契約有效期間
  • 契約標的、容量與電量
  • 電力購售方式
  • 付款方式
  • 終止機制
  • 紛爭解決機制及準據法

為協助企業綠電採購的成功,從協助擬定綠電採購之策略、協助方案評估到協助合約擬定及簽約,資誠再生能源事業服務團隊結合電力市場、綠能科技、與法律專才,提供用戶一站式全方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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