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競爭日趨嚴峻,光靠單打獨鬥,企業恐怕在激烈的競賽中被淘汰。許多臺灣企業選擇合組產業投資控股公司,既能進行資源整合及多元經營,也保有各公司獨立的存在,不失為一條可行之路。
產業投資控股公司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同一集團內公司之投資架構重組,集團內藉由成立「投資控股公司」將不同事業體分開持有,可實現產業優化及資本集中,以利資金運作協調及多元發展;另一類則是由不同集團之同業或上下游企業,共組新設投資控股公司,用於整併降低競爭並同時保有經營彈性。透過此商業模式,參與者得於最大程度內保持現況合作,避免重複,統籌資源做最有效率的分配,其次,降低彼此競爭,增強合作雙方或多方之競爭力,在瞬息萬變的市場中領佔先機。
依PwC多年來服務客戶的觀察,產業投資控股公司之效益如下:
然而,產業投資控股之設立及後續運作涉及多方複雜的專業,建議可藉由外部顧問之參與,由集團策略、業務、技術營運、稅務、法律及財務等各方面,進行全盤的規劃,以協助企業於產業投資控股之架構下共榮,並促成產業之水平或垂直整合,提升整體競爭力。此外,許多家族企業苦於接班傳承之問題,亦可從中找到處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