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市場分析與觀點 – 2025年9月

  • 2025-09-26

中國商情

中國經濟季報 2025年Q1至Q2

  • 儘管全球經濟逆風,中國2025年上半年GDP成長率達5.3%,超出官方目標,並保持全年增長的態勢。背後主要由強勁的製造業和日益壯大的服務業支持。
  • 中國出口表現活躍,成為經濟動能之一。雖然對美出口下降,但東協、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強勁成長彌補了此缺口。然而,這股成長可能來自於預期關稅上調的提前出貨,暗示下半年可能會回落。
  • 美國對轉運貨物的新關稅措施,為整體局勢添加更多不確定性。實際影響取決於執法細節和轉運的定義,但可能影響中國間接出口和第三國貿易。
  • 中國國內消費受到「以舊換新」計畫激勵,但動能出現放緩跡象,反映出家庭消費的謹慎情緒,需要持續的支持來維持復甦。
  • 2025上半年投資低迷,房地產市場下滑為主因。民間投資疲軟,則反映不確定性加劇的情況下企業延遲投資決策。
  • 中國消費市場已成為全球第二大市場,但近期數據顯示增速減緩。零售銷售成長趨緩,消費者信心低迷,主要受制於房市壓力及全球不確定性。
  • 結構上,消費在中國GDP占比仍然偏低。家庭支出僅占GDP約40%,遠低於已開發國家的水平,這既凸顯了挑戰,也顯示向內需再平衡的龐大機會。
  • 政府已採取多管齊下的策略振興消費,重點包括提升家庭收入、擴大社會保障以及部署反景氣循環激勵措施。2025年中公布的30條措施即代表「以消費主導成長」的戰略轉折。
  • 值得注意的是,消費正從商品消費轉向服務消費。娛樂、健康和教育等領域需求強勁。消費偏好改變及政策支持下,為企業和投資者創造新的機會。
  • 中國消費市場仍是全球投資者和跨國企業的戰略重點。儘管短期面臨挑戰,但市場持續提供可觀的未開發潛力。完全釋放潛力仰賴結構性改革、淨收入成長,並透過針對性措施恢復消費者信心。

2025上半年併購市場交易額同比躍升45%,境內戰略投資成最大引擎

  • 在中國境內戰略投資強勁帶動下,2025年上半年中國企業併購市場揭露交易總額超過1,700億美元,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45%;同期交易數量延續過去兩年半的穩步回升態勢。
  • 2025年上半年,單件交易金額超過10億美元的超大型併購交易數量持續成長,共有29件,較2024年同期的17件和2024年下半年的22件均有顯著提升;其中20件為境內戰略投資,近半數由國有企業主導推動;超大型併購交易顯著集中於高科技(7件)、健康(6件)和工業(5件)等核心行業。
  • 境內戰略投資者併購的持續升溫,是多重積極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尤其是2025年初DeepSeek AI的推出,不僅為高科技行業注入了新的活力,也帶動了整體經濟環境的積極變化。此外,香港資本市場的估值回升和IPO市場的恢復,為併購活動提供了良好的金融環境。同時,一些核心行業A股上市國企的價值鏈整合,也進一步推動了併購市場熱度。
  • 私募股權基金交易保持平穩,交易額年減4%,交易量年減3%。風險投資基金交易量繼續保持成長態勢,成為併購市場的一大亮點。受AI、機器人技術等新興科技領域投資熱點的推動,風險投資基金交易量持續增長,維持在長期歷史高位。與此同時,私募股權基金的退出活動也表現強勁。隨著經濟趨勢的向好和市場情緒的提升,投資者積極尋求退出機會,通過併購交易實現資本增值。
  • 儘管中國內地企業海外併購在2025年上半年仍表現疲軟,但已觀察到回暖跡象。2025年上半年期內,中國內地企業共達成3宗超大型海外併購交易,均發生在英國、德國和法國等歐洲主要市場,交易金額較去年同期成長。從交易額來看,歐洲依然是中國企業最重要的海外投資地。
  • 報告分析,多重因素將持續推動下半年併購市場升溫:A股上市公司借併購謀增長、獲取新能力;中國出現資本市場估值上漲等經濟復甦跡象;在人工智慧和機器人技術推動下,投資者重拾對科技行業的信心,併購需求積壓以及私募股權擬退出項目的持續積壓,促使市場投資情緒提升。
  • 預期下半年中國併購市場將更為活躍,2025年全年交易額將在2024年基礎上實現較高的兩位數成長。

機遇之城2025:洞察新質生產力下的城市機遇

  • 本報告作為樣本研究的60個城市,占中國GDP總額比重56%,占全中國技術合約成交額的72%,占全中國金融機構存款餘額的64%,占中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56%。此外,也彙整出16個特色觀察案例:
    • 廣州:近年廣州積極擁抱新興產業,鎖定無人機、飛行汽車、電動垂直起降航空器等「低空經濟」領域。
    • 煙台:以綠色石化、海洋經濟、潔淨能源為支柱,透過產業鏈創新和開放型經濟雙輪廓驅動高品質發展。
    • 合肥:在量子通訊、量子計算和量子精密測量三大領域有系統性突破,並成功實現洲際量子密鑰分發。
    • 長沙:精準捕捉年輕人的情緒需求,透過情感共鳴、沉浸體驗、病毒行銷的商業邏輯實現品牌增值,打造消費新模式。
    • 哈爾濱:將冰雪經濟作為新成長點,發展冰雪旅遊、運動、文化、裝備全產業鏈,朝冰雪品牌與冰雪旅遊勝地發展。
    • 貴陽:中國數據交易領域的先鋒之一,積極推動政府資料開放共享,透過統一的資料開放平台,支援企業創新發展。
    • 福州:積極推動智慧物流、無人服務等數位化建設,並持續深化「城市大腦」建設,建構數位化社會綜合治理平台。
    • 香港:正迅速成為全球創新和AI領域的領導者。金融管理局持續鼓勵銀行採用AI及區塊鏈技術,加速金融科技發展。
    • 南寧:持續投入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積極打造開放平台,提升南寧國際知名度,並為境內外企業提供交流合作空間。
    • 長三角(上海/江蘇/浙江/安徽三省一市):透過高效的合作發展機制,實現經濟、科技、生態系的深度融合,為現代化建設的先行者與示範者。
    • 成都:透過資料賦能智慧治理,打造高效運轉的城市中樞。並透過數位文創、動漫遊戲等新興文化吸引大量年輕人才。
    • 常州:成功轉型為中國新能源之都,新能源布局完善,囊括太陽能、風能、氫能儲能、動力電池及新能源車等領域。
    • 湖州:堅持綠色發展導向,持續推動產業、能源、交通樞紐和農業投入結構調整,促進經濟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 杭州:透過數位技術賦能政府服務,積極回應企業訴求;行政執法指標評分全國第一,積極打造高品質商業環境。
    • 澳門:積極推動數位文旅,在綜合旅遊休閒業發展取得顯著進展。此外,會展業與體育賽事亦是多元經濟的重要引擎。
    • 威海:具獨特的文化遺產,同時有豐富的生態資源,近年透過現代媒體傳播、短影音,塑造精緻城市的品牌形象。

產業議題

普華永道發布《2025年香港上市公司環境、社會與管治報告調研》:攜手共赴可持續未來

  • 普華永道已連續九年對香港上市公司的環境、社會與管治(ESG)報告展開研究調查。日前普華永道發布今年度報告,聚焦氣候資訊揭露、ESG管理體系以及中國企業出海的ESG挑戰三個專題,發現:
    • 上市公司積極採取行動應對氣候新規,多數已提前回應氣候資訊揭露要求。
    • ESG管理體系有助於ESG目標和工作的落地,管理體系的建設仍需循序漸進、層層深化。
    • 國際ESG資訊揭露標準日趨嚴格,ESG成為中國企業出海不可或缺的關鍵考量因素。
  • 普華永道調查了樣本企業ESG報告中的ESG管理體系相關資訊揭露情況。調查結果顯示:
    • 67%企業已制定ESG戰略,63%企業已制定綱領性ESG管理制度。
    • 88%企業已制定應對氣候變化以外之議題的ESG目標,84%揭露其對相關目標的進展。
    • 83%企業已制定ESG風險管理機制,但僅39%企業將ESG管理成效納入高階主管薪酬考核機制。
  •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國企業在出海過程面臨著複雜的ESG挑戰。這些挑戰不僅涉及資料品質及可獲取性、標準適用性、專業能力缺口以及轉型成本壓力等關鍵問題,還需要企業探索適合自身發展階段的ESG實踐路徑。而香港上市公司在滿足香港聯交所ESG要求的過程中,得以提前進行應對全球監管和投資者盡職調查的「模擬考」,系統性建立起符合國際標準的資料管理、風險分析和戰略規劃能力。
  • 隨著ISSB準則在2023年出臺,永續發展報告朝向與財務報告同等重要的方向快速發展。香港會計師公會全面銜接ISSB準則,《香港可持續報告準則第1號——可持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一般要求》(HKFRS S1)、《香港可持續報告準則第2號——氣候相關揭露》(HKFRS S2)已於今年8月1日正式生效。2025年4月,ISSB進一步發布《對〈國際可持續揭露準則第2 號——氣候相關揭露〉的修訂(徵求意見稿)》,持續推動ESG揭露標準的完善與細化。

《中資企業信心提升,穩健深耕中東市場》調研報告發布

  • 普華永道日前發布《中資企業信心提升,穩健深耕中東市場》調查報告,揭示中資企業在中東地區的發展現狀、機遇與挑戰。報告顯示,隨著中東地區經濟多元化轉型加速,中資企業對中東市場的信心顯著提升,投資佈局不斷深化,未來發展前景廣闊。
  • 普華永道於2025年4月至5月對136家在中東地區開展業務的中資企業進行調查,結果顯示,沙烏地阿拉伯和阿聯酋是最熱門的投資目的地,分別有84%和79%的受訪企業在此經營。
  • 中東地區經濟的持續發展,為中資企業帶來豐厚的財務回報。調研顯示,40%的受訪企業實現盈利,較2022年大幅提升9個百分點;虧損企業占比15%,減少6個百分點。
  • 市場潛力大、客戶購買力強、市場盈利能力好是受訪企業進入中東市場的主要因素。其中,客戶購買力和市場盈利能力因素增長顯著,分別較2022年提高了6個和4個百分點。同時,中東主要國家營商環境的改善也獲得了企業的認可。半數受訪企業認為其所在國家的綜合營商環境相對其他地區更好,比2022年調查結果高5個百分點。
  • 儘管中資企業在中東市場取得了顯著進展,但仍面臨諸多挑戰。對當地法規瞭解不足是企業在投資中和投後管理面臨的最大挑戰,新稅法實施和稅務環境的穩定性也是影響企業在中東市場發展的首要因素。此外,地緣風險和全球貿易格局的變化也對企業未來的投資決策產生一定影響。
  • 展望未來,近九成中資企業投資者正計畫進入或繼續深耕中東市場。其中,已經制定詳細商業計畫的投資者占比達到44%,較2022年提高了7個百分點。未來3-5年最主要的投資目標國依然是沙烏地阿拉伯和阿聯酋。
  • 受訪企業最願意向新投資人推薦的投資地為沙烏地阿拉伯、阿聯酋和科威特。非自由區投資的稅收減免或優惠成為最多受訪企業希望得到的政策支持。此外,強化營商政策的穩定性和透明度、提高政府機構的辦事效率對於中東吸引外資也非常重要。

稅務及其他法規

澳門特區出台轉讓定價施行細則注意要點

  •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早於2024年12月表決通過《核准<稅務法典>》法案,核准在《所得補充稅規章》內增加章節引入轉讓定價制度。為落實《稅務法典》和《所得補充稅規章》中有關轉讓定價規定的實施,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局(下稱「財政局」)於2025年8月25日公佈了《轉讓定價施行細則》(下稱「施行細則」)之行政法規。
  • 施行細則借鑒了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中國內地以及香港地區轉讓定價的相關法規和指引,主要內容包括:(i)確立澳門特區的納稅主體與其他稅務管轄區的關聯方進行交易時必須遵守獨立交易原則,對關聯關係概念作清晰界定;(ii)訂定可比性分析程序、轉讓定價方法、計稅依據調整及受控交易申報,並對備存及提交轉讓定價文件作細則性規定;(iii)引入預約定價安排(APA)制度,允許納稅主體就受控交易的價格預先向財政局申請確定,同時明確規範有關APA的申請、簽訂、執行及監管等程序。
  • 施行細則將在2026年1月1日起生效。跨國企業集團應仔細評估轉讓定價制度與預約定價安排機制的適用性,以及對集團未來關聯交易的影響。
  • 施行細則提出財政局在受控交易沒有遵守獨立交易原則的情況下,採用《所得補充稅規章》第四十三-C條第一款提出的轉讓定價方法,對納稅主體的計稅依據作出間接評估和調整。另外,亦可根據澳門特區與關聯方所屬稅務管轄區簽訂的稅務協定作出相應調整。
  • 施行細則說明受控交易資料的備存及申報規定,為受控交易匯總表、總體檔案和本地檔案的提交設定門檻金額,以免加重納稅主體和稅務代理人的負擔。並對涉及的檔案、資料內容、免除義務等門檻等作進一步規範。
  • 雖然施行細則僅引入了單邊APA的機制,但財政局可根據第5/2017號法律《稅務資訊交換法律制度》的規定,與其他稅務管轄區的稅務行政當局,就已簽訂APA內容和執行情況進行資訊交換。普華永道不排除未來財政局接受雙邊和多邊APA申請的可能性。
  • 轉讓定價法規的規定之生效日期為2026年1月1日。施行細則適用於其生效後發生的受控交易,即使該等交易的合同或協定在施行細則生效前簽訂亦然。

增值稅留抵退稅新政上線 —— 重點變化速覽

  • 2025年8月,中國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發布《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7號公告」),自2025年9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起,符合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按相關規定申請退還期末留抵稅額。
  • 同日,相關財稅配套措施《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有關徵管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20號公告」)與官方解讀發布,前者對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相關稽徵事項做了進一步的規定,後者以問答與示例的具象化形式對7號公告與20號公告中的重要內容做了梳理與解讀。
  • 7號公告對適用期末留抵稅額退稅的納稅人類型做了相應調整:
    • 縮減了允許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的適用範圍。原先可申請全額退還留抵稅額的包括多個產業納稅人以及小微企業,現7號公告規定,僅允許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軟體和資訊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四個行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期末留抵稅額。
    • 新增「房地產開發經營業」納稅人適用期末留抵稅額退稅的判斷標準與具體條件,退稅比例為60%。同時結合房地產行業普遍存在的特殊經營情形,在計算判定比重時加入「預收款」因素,確保政策適配性與實務合理性。
    • 「其他納稅人」則根據留抵稅額的金額大小設置60%與30%的分段退稅比例,且計算增量留抵稅額的基數由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調整為「與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上一年度12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稅額」。
    • 而針對「房地產開發經營業納稅人」與「其他納稅人」兩類納稅人,7號公告再次設置了期末留抵稅額退稅的適用門檻,即需滿足「申請退稅前連續六個月期末留抵稅額均大於零,且第六個月期末新增留抵稅額不低於50萬元」的適用條件,透過精準的門檻篩選,將資源對準持續投入且具有一定穩定性的企業,兼顧稅收資源配置的合理性與效率。

《PwC中國市場分析與觀點》彙整中國普華永道出版資訊,本期資訊收錄起迄時間為8月20日至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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