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於2026年11月3日預告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管理之8項授權法規命令草案,以及「穩定幣發行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與金融機構洗錢防制相關修正。相關草案將虛擬資產服務法下的監理要求進一步具體化,涵蓋市場准入、財務與業務管理、內部控制、會計資訊、洗錢防制及產業自律等面向。草案預告重點如下: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金融產業服務營運長郭柏如表示,金管會此次同步公布VASP及穩定幣授權子法草案,不僅進一步具體化監管框架與實施細節,更為未來台灣虛擬資產市場的制度與產業發展奠定基礎。從目前金管會公布的草案內容可知,金管會係以業務風險為基礎設定資本、保證金及治理要求,並對金融機構採取漸進開放的態度,此作法將有助於在鼓勵創新、維護金融穩定與保障客戶權益間取得平衡。在穩定幣子法部分,子法亦預留未來擴大金融機構暨其關係企業參與及穩定幣應用場景的彈性,可望讓市場參與者在遊戲規則清楚的前提下投入資源,逐步形成可信賴、具規模且能與實體金融及企業需求接軌的虛擬資產生態系。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虛擬資產服務負責人吳尚燉會計師表示,草案將半年度核閱、年度查核,以及穩定幣準備資產定期查核納入制度,代表市場信任除仰賴技術安全,也必須建立在可驗證的財務資訊與控制程序上。業者應及早盤點會計政策、資產負債認列與衡量、客戶資產紀錄、準備資產估值及對帳流程,並確保資訊系統可產出一致、完整且可供查核的資料。對穩定幣發行人而言,準備資產的存在、權利歸屬、評價及流動性,將是財務治理與外部確信的核心。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李裕勳指出,本次金管會的授權子法將許可條件、負責人與人員資格、委外、異常交易、內控內稽及洗錢防制等要求具體化,有助於業者掌握監理期待並規劃轉軌。此外,有鑑於本次金管會對於相關草案提供40日的預告期間,相較於其他授權法規命令常見的60日預告期間為短,顯示相關子法應可在金管會原先規劃的115年年底或116年年初正式上路。由於時程相對緊湊,既有VASP、擬兼營的金融機構及潛在穩定幣發行人,除利用預告期間盡速表達意見外,亦可同步確認業務模式與牌照範圍、進行法規適配性分析,並檢視公司治理、契約、客戶權益、資產隔離、財務內控等事項,以便在最短時間內完成相關業務及申請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