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市場對企業價值的判斷,已從傳統財務績效擴展至「EPS與ESG」並重。投資人除關注獲利能力外,也期待企業說明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現金流量、籌資能力、資金成本及長期經營韌性。國際實證研究與政策發展均顯示,永續資訊已逐漸成為資本市場評估企業長期價值的重要依據。英國牛津大學與Arabesque Partners於2015年發布之「從股東到利害關係人:永續如何驅動優異的財務績效」(Clark, Feiner, & Viehs, 2015)1指出,企業永續實踐與較低資本成本、較佳營運績效及股價表現具有正向關聯;歐盟執行委員會2018年發布之「為永續增長提供融資的行動計畫」(European Commission, 2018)2亦強調,應透過金融體系引導私人資本流向永續經濟活動,並強化永續風險管理與企業資訊揭露。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ISSB)發布IFRS S1與IFRS S2,即是為建立全球一致、可比較且與財務報導連結的永續揭露基準,使永續資訊成為一般用途財務報導的一部分,而非獨立於財務報表之外的補充敘述。
自2021年IFRS基金會於COP26宣布成立ISSB後,全球永續揭露框架逐步整合。目前主要架構包括IFRS永續揭露準則、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ESRS)及全球報導準則(GRI)。香港、新加坡及日本等市場已陸續發布在地準則或分階段接軌時程;歐盟亦透過CSRD與ESRS推動企業永續報導,並與IFRS基金會共同強化互通性。此趨勢顯示,永續揭露正朝向財務攸關、治理導向及可驗證的方向發展。
臺灣主管機關已宣布以「直接採用」方式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自2027年起,上市(櫃)公司及金融業將依資本額分階段於股東會年報新增「IFRS永續資訊專章」,揭露經董事會通過之永續相關財務資訊,並於每年3月前與財務報表同時公告。企業須使一般用途財務報告使用者了解永續資訊與財務報告之連結,且編製永續資訊所使用的資料、假設與衡量單位,應與當期財務報告一致;如有重大差異,亦應揭露。
IFRS永續揭露準則的核心目的,是提供投資人、債權人及其他一般用途財務報告使用者決策有用資訊,使其評估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對企業價值的影響。財務報表反映企業資產、負債、權益、收益與費損;永續相關財務揭露則補足可能影響未來現金流量、籌資可得性及資金成本的風險與機會資訊。兩者共同構成完整的一般用途財務報導。
ISSB近期工作重點包括協助全球導入IFRS S1與S2、持續優化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SASB)行業準則,並展開生物多樣性、生態系統與生態系統服務(Biodiversity, Ecosystems and Ecosystem Services, BEES)及人力資本等研究計畫。這表示永續揭露將從氣候議題逐步延伸至更廣泛的自然資本與人力資本議題,企業宜及早建立可擴充的治理、資料與內控基礎。
[1] Clark, G. L., Feiner, A., & Viehs, M. (2015). From the stockholder to the stakeholder: How sustainability can drive financial outperformance. University of Oxford, Smith School of Enterprise and the Environment & Arabesque Partners. https://doi.org/10.2139/ssrn.2508281
[2] European Commission. (2018). Renewed Sustainable Finance Strategy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Action Plan on Financing Sustainable Growth. https://finance.ec.europa.eu/publications/renewed-sustainable-finance-strategy-and-implementation-action-plan-financing-sustainable-growth_en
IFRS S1「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提供整體揭露基礎,要求企業揭露可合理預期影響其展望之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的重大資訊。其精神與財務報導觀念架構一致,強調攸關性、忠實表述、可比性、可驗證性、時效性及可了解性。換言之,永續揭露不僅是描述企業做了什麼,更要說明相關事項如何影響企業策略、經營模式、價值鏈及財務結果。
在重大性判斷上,IFRS S1採用與財務報表相同的重大性概念:若資訊之遺漏、誤述或模糊,可能合理預期影響主要使用者以一般用途財務報告為基礎所作之決策,即屬重大。惟永續資訊通常涉及較長期間、較高不確定性及價值鏈影響,且不以是否符合資產或負債認列條件為限。因此,企業應同時考量量化與質性因素,包括影響程度、發生可能性、事件性質及低機率高衝擊事件。
IFRS S1亦要求永續相關財務揭露的報導個體應與財務報表一致,並強調資訊間的連結。企業應說明永續風險與機會之間、治理與策略之間、風險管理與指標目標之間,以及永續資訊與財務報表科目、假設及估計之間的關聯,避免將永續資訊分散為互不相干的敘述。
IFRS S1的核心內容延續「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架構,包括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四大構面(如【圖一】所示)。治理構面要求企業揭露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如何監督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包括職權範圍、授權、角色分工、取得專業能力的方式,以及如何將相關資訊納入決策流程。
【圖一】IFRS永續揭露四大構面
註:IFRS永續揭露以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四大構面為核心,呈現企業如何管理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並說明其對企業價值與財務表現的影響。
策略構面要求企業揭露已辨認之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經營模式、價值鏈、策略及決策,並說明其對財務狀況、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的當期及預期影響。企業亦應揭露短、中、長期時間範圍及策略韌性,讓使用者能評估企業在不同情境下持續創造價值的能力。
風險管理構面要求企業揭露其辨識、評估、排序及監控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的流程,並說明該流程如何整合至整體風險管理架構。指標與目標構面則要求企業揭露衡量及管理相關風險與機會的指標、公司設定或法規要求之目標,以及達成目標的進展。上述四構面應彼此呼應,形成可被理解與驗證的管理邏輯。
在判斷、不確定性及錯誤方面,IFRS S1要求企業揭露編製永續資訊時作成之重大判斷,尤其是辨認重大風險與機會、選擇揭露資訊及衡量高度不確定數額時所使用的假設與估計。若前期永續資訊存在重大錯誤,除非實務上不可行,企業應重編比較資訊,以維持資訊可靠性。
準則亦提供若干首年度過渡措施,例如首次適用年度可僅揭露氣候相關資訊、免揭露比較期間資訊、範疇3溫室氣體排放可延後揭露,且在部分量化資訊取得困難時,可依企業現有技術、資源及能力提供合理且可佐證之質性資訊。臺灣主管機關亦針對溫室氣體盤查方法及範疇3揭露時程發布配套措施,企業應留意法令規範與IFRS S2過渡措施之差異。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2025年10月28日發布之新聞稿3,規定如下:
一、考量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reenhouse Gas Protocol, GHG Protocol)與ISO14064-1組織層級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量化及報告附指引之規範,在範疇1及2之溫室氣體盤查方法上尚無重大差異。爰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之上市(櫃)公司,除環境部已納管之排放源得繼續使用環境部所定盤查方法外,餘應依永續準則規定一致使用GHG Protocol計算溫室氣體排放並依據IFRS永續揭露準則規定揭露。另為利企業調整因應,第一年可適用準則提供過渡措施(即首年得使用非GHG Protocol方法)。
二、考量上市(櫃)公司對揭露範疇3溫室氣體排放資訊之準備情形尚未充分、GHG Protocol改版時程預計於2027年完成,並參考其他國家規劃時程,金管會另發布函令規定適用永續準則之前三年度得不揭露範疇3溫室氣體資訊(即再延後過渡措施2年),讓企業及其價值鏈廠商有充分時間建置相關盤查資料系統及進行人員教育訓練。
[3] 金管會(2025年10月28日)。金管會發布「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增加永續相關財務資訊之可比性、提升投資人之信賴,引導永續資金投入。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510280004&dtable=News
IFRS S2「氣候相關揭露」聚焦於可合理預期影響企業展望的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包括可能影響現金流量、籌資可得性或資金成本之事項。IFRS S2係在IFRS S1基礎上,針對氣候議題提出更具體要求;企業若判定某項氣候風險或機會可能影響其展望,即應依IFRS S2揭露相關資訊。為確保IFRS永續揭露準則編製之揭露間的一致性,公司於適用IFRS S2時,亦須遵循IFRS S1中之觀念基礎、一般規定以及與判斷、不確定性及錯誤有關之規定。
IFRS S2整合TCFD建議,並強化轉型計畫、氣候韌性、溫室氣體排放及行業特定指標等揭露。企業應說明氣候相關目標、達成目標之行動方案、資源配置、關鍵假設與進展追蹤,避免僅提出願景或承諾,而未揭露具體執行路徑。
氣候韌性是IFRS S2的重要揭露重點。企業應運用氣候相關情境分析,評估策略及經營模式面對實體風險、轉型風險與相關機會時的調適能力。揭露內容包括分析頻率、採用情境、時間範圍、重要假設、資料來源、重大不確定性、財務資源彈性、資本配置、資產重新配置或除役能力,以及既有或計畫中投資對氣候韌性的影響。以玉山金控為例(如【表一】所示),其透過氣候情境分析,評估投融資資產於不同氣候路徑下面臨之轉型風險及實體風險,並定期檢視公司因應相關風險之策略韌性與財務承受能力。
類型 |
主要假設 |
選用情境 |
時間區間 |
分析範圍 |
評估影響與韌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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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4.5.2.3氣候相關情境分析之執行與方法」。 |
詳見「4.5.2.3氣候相關情境分析之執行與方法」。 |
2030年、20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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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依「本國銀行辦理氣候變遷情境分析作業規畫」方法論,國外企業授信、票債券及股權投資實體風險評估僅包含淹水、乾旱、熱浪;授信擔保品評估僅包含實體風險之淹水、坡災。 註2:本公司氣候相關風險之韌性評估係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為統計範疇,未納入孫公司。 資料來源: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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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指標與目標方面,IFRS S2要求企業揭露跨行業指標、行業特定指標及公司特定指標。跨行業指標包括溫室氣體排放、氣候相關轉型風險與實體風險暴險、氣候相關機會、資本配置、內部碳價格及薪酬等。企業亦應揭露目標之範圍、期間、基準年、衡量方法、進展及是否經第三方驗證,讓使用者能判斷目標可信度與執行成果。如友達光電(如【表二】所示)於114年度年報中揭露範疇1及範疇2溫室氣體排放指標與減碳目標,呈現企業如何衡量自身營運與外購能源相關排放,並追蹤減碳行動進展。
策略性目標:2030 SBTi 1.5℃路徑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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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 |
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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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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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名稱 |
報導單位 |
指標種類 | 當期數額 | 目標目的 |
目標範圍 | 目標類型 | 目標期間 | 里程碑/ 期中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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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疇1及範疇2 總排放量(合計數) |
公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 量化 |
2,012,318.77 |
2,970,203.07 |
溫室氣體排放減量 | 友達 |
絕對目標 | 至2030年 |
2030 SBTi 1.5℃路徑目標 |
| 資料來源: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2026)。 | |||||||||
[4] 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5年度永續相關財務資訊專章。https://www.esunfhc.com/zh-tw/esg/resource-center/report
[5]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2026)。民國114年度年報永續相關財務資訊專章。https://csr.auo.com/tw/download/report
企業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的四大挑戰:
永續資訊須與財務資訊連結,說明對財務狀況、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的當期及預期影響,且所使用資料與假設應與財務報告一致。
報導邊界應與合併財務報表一致,涵蓋集團內子公司、海外據點及價值鏈相關影響。
永續資訊揭露時程將由現行永續報告書時程提前,與年度財務報表同步公告。
永續資訊將納入股東會年報並經董事會通過,其品質、內控與可驗證程度須逐步接近財務報告。
因此,企業應以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為起點,建立由上而下的永續治理及決策機制,確保永續策略、營運行動與對外揭露一致。同時,企業需建立跨部門協作機制,強化資料蒐集系統、永續資訊內部控制、內部稽核、第三方確信及財務與永續團隊協作。IFRS S1與S2的導入,不只是合規要求,更是企業重新檢視策略韌性、資本配置、風險管理及長期價值創造能力的重要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