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9
許多臺灣父母為了給孩子的未來更多可能性,選擇赴美生子後再回國。由於小孩從小在臺灣長大,且父母可能都不具有美國國籍,對美國稅務申報不甚瞭解,就誤以為等到小孩未來要赴美發展時,再來瞭解即可。然而,必須注意的是,美國人不需要在美國,也同樣需要履行相關的稅務申報義務。
根據筆者20多年處理相關美國稅務與法律諮詢案件經驗,簡單舉例如下:小明的臺灣國籍爸媽,為了讓小明日後可以更簡單地去美國就學、工作,在小明還在明媽肚子裡時,明媽就獨自前往美國生下小明。休養一陣子後,明媽帶著幾個月大的嬰兒小明回臺。在小明的成長過程中,明爸明媽考慮到資產傳承,用小明的身分去銀行開立一個帳戶,每年每人都用臺灣的贈與額度新臺幣200萬元(2022年是244萬)給小明發紅包。另一方面,小明阿嬤退休在家玩股票,覺得自己玩得不錯,就用小明的身分在證券公司開立一個帳戶來幫小明操作。小明姑姑是保險業務員,明爸明媽為做人情,幫他買了好幾份投資型保單。
如上隨處可見的例子,就隱藏許多美國稅務的相關風險,以下簡單分析:因為小明在美國出生,依據相關美國法規,小明自動具有美國國籍,同時也會是美國的稅務居民,不論小明是否居住在美國。需要提醒的是,若小明是在臺灣出生,但明爸明媽兩個人或是其中一人有美國國籍,小明也仍有可能是美國人。美國除了針對全球所得課稅,也要求其稅務居民針對某些特定的交易或是金融資產進行揭露型申報。
除了如上提及的罰款外,美國稅局還會在罰款的基礎上加計利息,最新公告的年利率是6%,且以複利計算。
那麼,臺灣父母如果想要為美國小孩提早做資產規劃,要如何避免龐大的後遺症呢?以筆者的經驗來說,最好是在行動前,先諮詢有美國律師或是會計師資格的相關專業人員,以確實了解美國小孩所具有的義務,避免在為孩子傳承財富的同時,也為其帶來了隔代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