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三大關鍵,安心面對CFC課稅新制

洪 連盛 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主持會計師, PwC Taiwan 2022-01-21

行政院於民國111年1月14日正式宣布,CFC制度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施行,掌握以下三大關鍵,讓您安心應對CFC新制上路。

關鍵一:CFC上路後如何準備申報資料?

CFC施行後個人須申報CFC所得,須檢附境外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等七項資料,但是境外公司現行普遍未記帳,故重建財務報表會是新制度施行前首要解決的棘手問題。另,從事金融商品投資之境外公司,金融商品帳務上不同的會計科目將產生不同的CFC所得,連帶影響個人的稅負。所以在CFC施行前,個人應尋求專業會計師之協助,妥善檢討財務報表相關議題並思考因應之道。

關鍵二:不申報CFC會被查到嗎?

有些人認為目前臺灣的CRS交換國只有日本、澳洲及英國,故認為境外公司稅捐機關無法掌握。事實上,稅捐機關可以從其他管道取得個人的境外公司資訊,例如常見個人透過境外公司投資大陸或臺灣,實務上都須向投審會報備或報准;又或大股東個人透過境外公司持有上市公司更是可以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一覽無遺。更有的是遭金融機構洗錢通報或有心人檢舉,都是可以獲知管道。故僥倖期待稅捐機關無法掌握實非正確之想法。

關鍵三:CFC上路前後,個人不得不做的注意事項?

CFC課稅新制度對於臺灣個人長久以來運用境外公司之思維與習慣是一大挑戰與衝擊。值此CFC施行前的空窗期,轉念思考可以將其視為是一個改變的契機,透過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釐清境外公司過往情況、重建財務報表,思考可能的因應措施,建立未來運用境外公司的新思維與習慣,如此的超前部署才能「稅的安心」,也才是長治久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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