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1全球暨臺灣家族企業調查報告,有近半的臺灣家族企業,目前主要股權仍由一代持有,但絕大多數的一代都傾向在五年內將股權傳承給二代,顯示臺灣家族企業的掌權人正規劃加大傳承的步伐。家族股權傳承涉及所有權、經營權及受益權的安排、資產保全等議題,因此,實務上,進行傳承規劃時,可能選擇採用閉鎖性公司或信託等傳承工具,近期又以閉鎖性公司被廣泛使用;惟臺灣稅制在今(2021)年有許多變革,家族股權傳承時若未妥善管理,可能因此大幅增加稅負成本。
第一大稅制變革為個人未上市櫃股票的證券交易所得,自今年起重新列入最低稅負制課稅範圍。舉例來說,當家族成員以其個人所持有的未上市櫃公司股票作價成立新閉鎖性公司時,若該未上市櫃公司目前的每股淨值已超過個人原始取得成本,個人則需就差額部分併入基本所得額計稅。
第二大稅制變革則是房地合一2.0,自今年7月1日起,符合以下三條件之臺灣國內、外股權或出資額的交易將視為房地交易:
因此,只要符合前述條件的特定股權交易,不論單次交易多少百分比的股權,利得的部分需依持有股權期間的稅率(如下表),於股權交易次日的30天內主動申報及繳納房地合一稅。
提醒家族企業主於進行傳承時,應注意上述課稅新制度,如有落入上述新制的課稅範圍時,需綜合考量合適方案,例如考量是否透過分年實行傳承計畫、搭配其他傳承工具等等方案,以妥善管理傳承過程中的稅負成本及風險。
持有股權期間 |
適用稅率 |
2年內 | 45% |
超過2年未逾5年 | 35% |
超過5年未逾10年 | 20% |
超過10年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