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結婚、生子、死亡等人生大事看贈與稅、遺產稅

贈與 身後遺贈稅負 贈與稅 遺產稅
  • Aug 18 2023

本文作者/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主持會計師 洪連盛

善用免稅額將財產贈與給子女,是許多富爸爸、富媽媽傳承財富的方式,自民國111年起,贈與稅免稅額是每一位贈與人每年244萬為限,不論贈與給多少人,累計贈與金額不超過244萬元即可免徵贈與稅。如果孩子要結婚了,想替孩子準備一個大紅包,要送現金好?還是送房子呢?讓會計師來告訴你正確的解答!

孩子快結婚了,怎麼贈與才能免稅

隔壁金爸爸的小孩金湯匙年底就要結婚了,金爸爸喜悅之餘在想:「我的寶貝兒子終於長大要結婚了!該怎麼幫他準備結婚後的第一桶金,讓他在北部寸土寸金的地點買一間安身立命的房子」。

洪會計師怎麼說:

父母在子女婚嫁時可以在總金額不超過100萬的金額下不計入贈與總額。再加上父母每年度各自都有贈與免稅額244萬。如果金湯匙預計在農歷過年前結婚,可以在年底年初的時候,父母各使用各年度的244萬免稅額,再加上不計入贈與總額的100萬婚嫁時所贈與的財物,金湯匙就可以在過年前結婚的時候快速的從金爸爸及金媽媽身上取得1,176萬的免稅贈與。除此之外,如果金湯匙未來的岳父岳母也同時善用每一年度244萬元,的免稅額,以及對女兒婚嫁時的100萬贈與財物,這對新人在結婚時就能從雙方父母取得2,352萬元的免稅贈與金額。

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可以從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44萬元,該項免稅額是以「贈與人」的角度計算,有很多民眾誤以為:244萬元的免稅額是以受贈人人數計算,因此,如果有兩個小孩的情況下,都誤以為有488萬的免稅額可以使用。

如果家庭資產都集中都在父母其中一人身上的時候,通常建議先做夫妻之間的贈與(夫妻間贈與免稅),讓另一方取得資金後,再贈送給子女。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夫妻相互贈與及再轉贈與給子女的時間、金額都太接近的情況下有可能面臨到國稅局以「實質課稅原則」來課徵原資產持有人的贈與稅。因此,夫妻間如果想善用244萬的免稅額,需要注意平常就應該累積另一半的資力,以免被國稅局以實質課稅原則來補稅加罰

贈與要送現金好?還是直接送房子好

原來金爸爸與金媽媽可以在兒子年底結婚時,快速地透過免稅額贈與1,176萬的金額,足以讓孩子支付房子的頭期款了。這時金爸爸想,既然贈與的目的是買房子,到底是送現金好呢?還是乾脆買個房子送小孩呢?

洪會計師怎麼說:

遺產及贈與稅法對於贈送的資產的價值會依照資產的種類而有不同的規定,如果是直接送現金即按現金的金額課稅;但如果是送不動產,課稅價值會依土地的公告現值以及房屋的評定標準價格來認定課稅的價值。舉例如下圖:

贈與子女現金 贈與房子 贈與稅

贈與子女現金或房子的贈與稅計算

聽到這裡,金爸爸開心地拿起電話想打給房屋代銷業者,希望趕快買一間房子送給小孩同時節省贈與稅。洪會計師趕快提醒金爸爸不要衝動,話不要聽一半:送不動產給小孩,現在雖然省下贈與稅,但小心未來小孩賣房子的時候,稅金要「加倍奉還」。

出售受贈與的不動產要交重稅

自105年起個人出售105年以後取得的不動產需要依照出售的市價減原始取得成本及費用後計算不動產交易所得,再按照房地合一課稅新制的持有年限,分別課徵45%、35%、20%及15%的房地合一所得稅;如果出售的不動產是因為繼承或受贈取得的,交易成本是繼承時或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的總額。

因此,金爸爸如果送了一棟市價2,744萬,但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總價值只有1,000萬的不動產給兒子,兒子未來如果以3,000萬出售,兒子在申報房地合一的所得額是獲利2,000萬,如果兒子持有的期間是6年,必須按20%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繳納400萬的所得稅。因此合計贈與稅100萬再加所得稅400總共要交給國庫500萬的稅金。

但如果金爸爸是給兒子2,744萬元的現金去買房子,未來兒子以3,000萬的金額賣出,不動產的交易所得僅有256萬元,房地合一的所得稅稅金僅有51.2萬元,合計贈與稅250萬總稅負只有301.2萬元。因此如果贈與的資金是要用來讓下一代買不動產的,一定要評估未來再出售的稅負成本。

想送不動產給孫子,生前贈與、身後遺贈稅負大不同

金爸爸問洪會計師:「哪天金爸爸升格成金爺爺,未來也想要送不動產給金孫,那麼是要還在世時贈與還是身後遺贈給金孫呢?」

洪會計師怎麼說:

納稅義務人若以不動產作為贈與或遺產標的,無論是生前贈與或身後遺贈都是按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值來計算遺產稅或贈與稅。因此從遺產及贈與稅的角度來看,生前送或身後送,除了累進差額差異外,並沒有太大的稅負差異。但若不動產中有包含土地,土地所有權人變更時,需要按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價總數而繳納土地增值稅,因贈與而移轉的土地需由取得所有權的受贈人繳納土地增值稅,但因繼承或遺贈而移轉的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因此,從節省土地增值稅的角度而言,土地的傳承,生前贈與要繳納土地增值稅,生後繼承或遺贈,不用繳納土地增值稅。

此外,自105年後實施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受贈人在105年之後受贈取得的不動產,適用新制的房地合一課稅制度,因此當受贈人講不動產出售,取得成本會依據受贈時的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價值當成本,所計算出的不動產交易所得金額會膨脹數倍,進而要繳更高的房地合一所得稅。但是民眾如果是在105年1月1日以後出售因繼承或遺贈取得的房屋、土地,就不屬於房地合一課稅新制的範圍,因此土地交易所得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免稅,僅有房屋出售的所得要併入綜合所得稅課稅。

過世前將財產都送給想要照顧的人,當心贈與變遺產

未雨綢繆的金爸爸詢問洪會計師:「遺產稅是針對遺產來課稅,沒有遺產就沒有遺產稅,只要在生前把財產都送出去是不是就不用繳遺產稅?」

洪會計師怎麼說: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給配偶或者其他法定繼承人或其配偶的財產,視為死亡人的遺產,要併入課遺產稅。而且依照國稅局的查稅實務,查帳人員會調查過逝者死亡前兩年內的所有資金流動紀錄,因此贈與給特定對象的資產,仍有可能被查獲繳稅。

另外,如果生存配偶的婚後財產是比較少的,會因為夫妻間的贈與而導致死亡時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金額減少,導致生存配偶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免稅額度降低,而增加遺產稅的金額。

舉例來說,A先生不幸過世,他在過世前一年匯款名下財產1億元贈與給妻子,這屬於死亡前2年內的贈與行為,所以申報遺產稅時,這筆1億元現金贈與要列入遺產總額。這時雖然A先生名下已經沒有財產,但死亡前2年贈與繼承人的財產,還是要併入被繼承人的遺產計徵遺產稅,因此這1億元還是要繳交20%的遺產稅(假設適用20%的邊際稅率)。但若A先生沒有將這1億元送給太太,太太在先生死亡時,可以主張5,000萬元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假設太太沒有婚後財產),因此可以減少5,000萬的遺產,少繳約1,000萬的稅金。另,如果個人生前將財產捐贈給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團體,或者是在死亡時遺贈給前述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團體,則該項捐贈可以不計入課稅。

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曾說:「人的一生有兩件事永遠逃不掉,死亡跟繳稅。」人的一生的所有行為,都有可能與稅有高度連結,在不同的人生階段,當您有不同的規劃時,更應找到適合的稅務專家協助您整體通盤的考量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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