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聖忠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營運長
近年來,隨綠色投資概念興起,除現有永續發展專項資金的債券外,可持續發展連結債券(Sustainability-Linked Bond, SLB)已成為投資人落實責任投資的新選擇。
SLB是考量企業自身營運特性和核心業務之永續發展目標後,將其連結至債券本息支付條件的債務工具,透過債券發行協議中所訂定的可持續發展績效目標(Sustainability Performance Target, SPT)的達成情況,以調整本金或利息的支付機制,此項約定讓投資人更能瞭解發行企業如何實踐其永續發展目標,並反映至債券本金或利息的收取金額。
對於投資人而言, 投資SLB(金融資產)須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IFRS 9)來考量其管理該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以及評估該金融資產的合約現金流量特性後,以決定其會計項目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的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的金融資產、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的金融資產。目前實務上依據SLB個案發行協議的合約現金流量特性,評估是否符合「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solely payments of principal and interest, SPPI)」的可能應用說明如下:
舉例來說,若該合約協議現金流量的調整連結至發行企業自身某項特定之SPT時,其調整反映了該金融資產信用風險的變化,以及對於該金融資產信用風險變化所給予投資人的補償,且該調整現金流量的金額與方向和預期信用風險的預期變化相稱,則該金融資產符合基本放款協議,可能通過SPPI測試。
於進行此項評估時,投資人須依據有關該債券發行企業具體事實及情況,包括發行企業的業務性質、任何擔保品或任何相關的市場資訊(包括信用評等資訊),以判斷該項合約現金流量的調整與信用風險之間存在適當的關聯。
為了提供投資人關於綠色投資的新選擇,隨著SLB投資工具的增加,投資人宜善用上述現行IFRS 9的判斷,以將此金融工具適當的表達在資產負債表中。同時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為促進此議題的調和,預計於2024年發布IFRS 9之修正,以協助企業於綠色時代下,加速綠色投資於財務報表表達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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