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盤查是企業減碳的第一步,也是實現淨零排放的基礎,碳核算金融聯盟(Partnership for Carbon Accounting and Financials, PCAF )於2020年11月發布《金融業全球溫室氣體盤查和報告準則》,旨在指導金融業者透明與一致地量化各類金融商品溫室氣體排放資訊。截至2024年,全球共計有500家金融機構加入並導入PCAF方法學,依循2022年發布之Part A正式版本計算投融資部位溫室氣體排放。國內外各項永續評鑑,例如道瓊永續指數(DJSI)以及我國金管會發布之永續金融評鑑,亦將金融機構是否衡量其金融資產碳排放做為評選指標之一。考量金融機構之角色並非止於資金提供,亦囊括私募、承銷等業務,PCAF於2023年12月推出Part B指引,提供促進排放(facilitated emissions)計算方法,協助金融機構揭露和資本市場發行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
資本市場規模龐大,金融機構若能了解並妥善管理其在資本市場的活動間接促成之排放,便能更有效地發揮金融業對產業的永續影響力,PwC觀察全球金融同業,部分標竿企業已陸續於2024年進行促進排放計算並揭露於永續報告書中,可見促進排放盤查勢在必行。PwC整理Part B指引之適用範疇及計算的三大要素,協助金融業接軌國際趨勢,啟動資本市場活動的減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