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vigating the global hydrogen ecosystem

全球氫能生態系展望

Navigating the global hydrogen ecosystem
  • 2024-05-24
  • 潔淨氫(clean hydrogen)包括再生能源產氫(renewable hydrogen)與低碳氫(low-carbon hydrogen),對高碳排產業來說是減碳重要解方,如化工業、重型運輸業,甚至是航空業永續燃料原料。 
  • 高成本、再生能源供應有限及缺乏基礎設施,是潔淨氫市場發展的重要挑戰。 
  • 本報告分析全球潔淨氫發展現況、產能建置面臨的挑戰,與各方利害關係人如何展開行動,以促進潔淨氫供應鏈形成與市場發展。
主要發現

全球潔淨氫產能多處概念或示範階段

  • 潔淨氫(clean hydrogen)包括再生氫與低碳氫:
    • 再生氫(亦稱綠氫),是以再生能源發電,電解水為氧氣與氫氣,歐洲在此領域為主導地位,全球超過半數的再生氫專案位於歐洲。 
    • 低碳氫(亦稱藍氫),主要以天然氣產製氫氣,搭配碳捕捉與封存(CCS)減少碳排放,2023年北美宣布案量超車歐洲,為全球最多。 
  • 歐盟為達成在2030年前減碳55%之目標,預計在2030前使用2千萬噸潔淨氫;美國為達成2050減碳10%之目標,已計畫以潔淨氫取代化石燃料。 
  • 即使政策目標在前,但潔淨氫市場仍處非常早期階段,全球已宣布的產能雖然達840 GW(百萬瓩),但進入最終投資決定(FID)或建置階段的產能只有15 GW,是前述1.8%。

潔淨氫專案計畫量 歐洲最多 非洲次之

  • 2020至2023年,全球宣布超過1,500件低碳或再生氫的新建專案。雖然低碳氫宣布案量遠低於再生氫,但其較便宜且較能穩定供電,因此在現階段市場具有重要角色。 
  • 截至2023年已宣布的再生氫產能,歐洲達205 GW為全球最多,次為非洲169 GW、大洋洲130 GW,不過已宣布的產能並不意指建置完成。 
  • 歐盟打算在2030年實現以再生能源產氫1千萬噸的目標,需要約120 GW電解槽產能。若歐盟宣布再生氫產能全數建置完成,預計2030年可達560 TWh(百萬兆瓦時),相當於17 Mt(百萬公噸)再生氫。但直至2023年底僅3 GW進入FID或建置階段。 
  • 相較之下,中國、日本、韓國的再生氫產能,2023年底約有7 GW進入FID或建置階段。 
  • 若要實現巴黎協定氣候目標,2030年全球需要1億噸潔淨氫,2050年需要5億噸。然而目前全球只有14 GW電解槽可運作,可生產100萬噸再生氫,且前提要有足夠的再生能源。換句話說,為達巴黎協定目標,到2030年產能需成長100倍,到2050需成長500倍。 

潔淨氫產能五大挑戰

從全球來看,潔淨氫產能建置面臨五項挑戰: 

價格高昂 

  • 潔淨氫價格遠高於化石燃料(再生氫200-250歐元/MWh,低碳氫100-150歐元/MWh vs. 天然氣30-50歐元/MWh,其中包括排碳放交易系統ETS的15至20歐元碳價),有意願且有能力支付的承購方相當少,使得生產商難以簽訂具有約束力的承購合約,自然無法獲得進入FID或建置階段所需的融資。 
  • 潔淨氫與化石燃料的差價,只能政策補貼、差價合約(CfD)彌補,或待消費者接受較高價格的低碳產品。當未來碳成本持續增加,有碳排配額的產業對潔淨氫負擔意願也會提高。 

成本高昂 

  • 由於缺乏規模化,初期投資成本極高,近年高利率與通貨膨脹更拉高成本,原本有利可圖的專案變成無利可圖。

法規嚴格,鼓勵政策力道不足 

  • 歐盟對再生能源與製氫訂有高規格要求,成為增加產量的阻礙。 
  • 補助初始資本支出是個必要卻不太有效率的做法,政府和監管機關需要耐心,如同早期發展風力、太陽能發電一般,需要十至二十年的時間讓市場成長。

缺乏再生能源來源 

  • 充足的再生能源供應,是生產再生氫的先決條件。生產1千萬噸再生氫,需要500 TWh電力,1台風力發電機一年可生產20 GWh,因此需要25,000台風力發電機,相當於2022年德國淨用電量。 

缺乏儲存和運輸的基礎設施 

  • 潔淨氫大量運輸需要管線、船舶與碼頭,交貨予指定期程的客戶也需要相應儲存設施。 
  • 建立生產、儲存、分配網絡需要大量投資與利害關係人協調,建置運輸廊道甚至需要跨國協調。 

各方共同合作克服潔淨氫市場挑戰

政府與主管機關 

  • 建立鼓勵發展的政策框架,設定明確目標與標準,但規定不宜過細,以免阻礙發展。
  • 促進氫技術標準的國際合作與認證流程,可促進跨國貿易與投資。 
  • 差價合約將是發展氫市場主要鼓勵機制。例如德國2023年宣布將提供價差碳合約予採用潔淨氫等低碳技術的重工業企業。 

生產業者 

  • 在有明確政策方向與獎勵誘因前提下,提高成本競爭力是未來氫氣生產業者的主要任務。與承購方建立合作關係,有助於確保足夠的買方,並分散風險。 
  • 生產業者還需設法建立具有彈性的供應鏈,包括再生能源來源的可靠性與多樣化、儲存設施,確保生產不中斷。 

承購方 

  • 高碳排產業的承購方需承諾將氫氣納入能源結構,設定明確時程表。透過承購方創造穩定的氫氣需求,生產業者可投資於生產設備,增加氫氣生產達到規模化,進而降低承購方的成本。 
  • 承購方可基於長期供應合約、聯合開發基礎設施等面向,與生產業者、輸配業者展開合作。 

輸配業者 

  • 氫市場成功運作需仰賴輸配業者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包括管線、儲存設施、加氫站。 
  • 輸配業者與生產業者亦需建立安全、可靠的供應鏈,制定燃料處理、儲存、輸送的標準化程序與安全指南。 

整合者 

  • 可彙整需求使大型專案展開建設,將生產商所需的長期合約轉為承購方所需的短期合約,在政府與私人資金的支持下,彌合買賣雙方的價格差距,增加市場效率。例如德國經濟部於2021年成立H2 Global基金會,促進綠氫與其他中性能源的生產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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