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C’s Global CSRD Survey 2024

2024全球CSRD調查報告

Capturing the energy-demand opportunity: Practical steps for business leaders
  • 2024-06-27
  • PwC《2024 全球 CSRD 調查》係2024年4月至5月,PwC對38國家和地區的547名高階主管與專業人士進行調查,約有三分之一受訪者擔任高階主管,其餘為永續發展、財務和風險等領域的專業人士。
  • 歐盟制定《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取代2014年公告之非財務報導指令(NFRD)。
  • 適用對象包括在歐盟上市的公司、大型非上市歐盟公司、在歐盟具有重大業務的非歐盟公司,全球約有5萬企業將受到影響。
  • CSRD採分階段適用。過往受NFRD規範的企業,及在歐盟上市且員工超過500人的大型企業,為首批適用CSRD,於2025年揭露永續資訊。其餘企業最遲於2029年依CSRD揭露永續資訊。
主要發現

CSRD永續揭露有助創造財務利益

  • CSRD採用雙重重大性原則,涵蓋永續發展對企業的財務影響(財務重大性),也涵蓋企業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影響重大性)。
  • CSRD要求依12項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SRS)為基礎,詳細揭露永續發展績效,並考慮業務對各式議題的影響、風險和機會(IROs),包括氣候變遷、商業行為、資源使用、污染和生物多樣性。
  • 76%認為CSRD的要求,促使治理階層決策更加重視永續發展,永續揭露創造許多財務利益,包括提升永續發展績效(51%)、增進利害關係人參與(49%)、降低風險(48%)。 
  • 近三分之一受訪企業認為CSRD有利於營收成長(29%)或降低成本(26%),且進度越快的企業對各方面的收益評估越樂觀。

CSRD永續揭露需要跨部門協作

  • CSRD要求揭露的資訊相當複雜且廣泛,亟需高階管理者的支持,並進行跨部門合作。就受訪企業平均而言,資訊編製過程會有或將會有8個不同部門參與協作,通常包括永續發展、財務、營運、採購、技術和法務。
  • 基於CSRD要求永續資訊須經過確信,確信執行人員最好能在早期階段就參與其中。80%受訪企業已委任確信服務,49%是委任原本執行財報審計的事務所,14%是委任其他事務所,16%是委任其他第三方保證服務。
  • 70%受訪企業的跨部門協作,有執行委員會或董事會的參與,在2025年首批揭露企業中,比例上升至近80%。
  • 執行委員會中,財務長(CFOs)和資訊長(CIOs)是輔助永續長(CSOs)的關鍵角色。
  • 由於財務長負責財報編製流程,了解投資人所關注的議題,因此永續長與財務長合作,可更有效專注於發掘永續機會並降低風險。
  • 不足六成受訪企業已與資訊部門協作,資訊部門才能依據CSRD的要求,採購新資訊系統或升級系統。多數企業沒有使用專業數位工具,將既有雲端或ERP導入新功能,納入永續資料蒐集流程,是現階段最有效率的辦法。
  • 逾90%受訪企業以試算表編製永續報告書,比例遠高於有使用專業工具者,例如永續資料湖、資料管理解決方案、碳排放計算工具。調查另指出預計使用AI工具的企業數量將大幅增加。

大多數企業有信心依照CSRD要求揭露永續資訊

  • CSRD要求企業報告自身營運乃至價值鏈整體的永續發展,並涵蓋更廣泛的議題。此外,永續資訊須經第三方確信,且逐步要求至財報查核相同嚴謹程度的合理確信,因此資訊蒐集與報導需要正確與完整。
  • 63%受訪者有信心企業可依照CSRD要求揭露永續資訊。將於2025年揭露的企業,97%有信心依照CSRD要求揭露永續資訊,但仍有潛在挑戰:前置作業完成率低﹑欠缺高階利害關係人參與、高效技術採用率低。
  • 受訪企業對於永續資訊揭露普遍涵蓋的主題,例如勞動力(75%)、商業行為(75%)和氣候變遷(60%)有高度信心,但相對不熟悉的主題,如生物多樣性(35%)、污染(43%)和價值鏈中的員工(44%),則較缺乏信心達成揭露要求。
  • 將於2025年揭露的企業,僅不到半數企業完成前置作業,例如:確認揭露要求與豁免(39%)、雙重重大性鑑別評估(38%)、確認數據可取得性與完整性(20%)。前置作業完成程度也會影響企業信心,表示依CSRD揭露最有信心的企業中,逾三分之一已完成上述三項前置作業。
  • 75%表示計畫以集團合併角度編製永續資訊。
  • CSRD要求永續資訊揭露能與財務報導並行,因此企業需運用雙重重大性評估,揭露其價值鏈之重大衝擊、影響與機會(IROs)。本調查詢問受訪者在決定重大性門檻之前與之後,評估IROs的數量。在採用重大性門檻之後,評估逾百項IROs的企業縮減一半,少於20項的企業增加一倍。

依CSRD編製報告的主要挑戰

  • 受訪企業表示依CSRD編製報告的主要挑戰:資料可取得性與品質(59%)、價值鏈複雜度(57%)
  • 多數企業在既有ERP系統或資料庫難以所需資料,須從各部門試算表和原始文件(例如發票)手動登錄。企業若不關注如何定義、取得與管理資料來源,將導致報告編製流程低效率和高錯誤率。
  • CSRD要求檢視價值鏈,然而理解與定義企業的價值鏈需要時間,企業亦須使用來自供應商、客戶和第三方提供的資料,並評估其可靠性,使價值鏈複雜度成為受訪企業的第二大挑戰。

三項行動整合永續與策略

  • 各國政府紛紛制訂重大計畫,引導企業走向永續發展的未來,例如:美國降低通膨法案和歐盟綠色新政產業計畫等,旨在刺激低碳商品和服務需求、鼓勵投資,企業決策若能納入永續,將有許多創造價值的機會。依CSRD要求進行永續資訊的蒐集與編製,亦可作為領導層決策時的參考,調查顯示企業已了解永續發展的潛力,為協助企業做好CSRD揭露準備,PwC提出三項行動可將永續與決策進一步整合:
    • 及早釐清適用範圍並展開行動 : 無論是主管機關要求,或自願揭露,許多企業已參照過往經驗,著手進行CSRD前置作業(例如利害關係人參與或重大性評估),並建立編製流程(例如資料收集)。尚未完成界定揭露範圍的企業應加快進度,才有餘裕面對可能的挑戰並制訂具體計畫。參考同業作法,或與合作夥伴互動,有助於釐清較不熟悉的項目,例如雙重重大性。 
    • 建立長期資訊流程與系統 : 本調查發現,企業較少將永續資訊集中儲存於資訊系統。財務、客戶、產品和人力資本等資訊經常儲存於資訊系統,且長期以來已具有可靠性,作為決策和外部報告使用。CSRD要求永續揭露須經第三方確信,且逐步要求至財報查核相同嚴謹程度的合理確信,因此資訊蒐集與報導需要正確與完整,應建置資料蒐集流程、釐清資料蒐集的缺口,並補強相對應的內容。
    • 高階主管參與 : 永續資訊揭露需要跨部門高階主管參與,財務長、資訊長和永續長需要合作,財務長提供如何管理管理資訊與據以決策的經驗,資訊長支援系統與軟體,永續長提供適用CSRD的專業智識(例如雙重重大性評估)並掌握永續趨勢。上述分工協作不僅可達成法令要求,也促使永續議題納入決策。CSRD實施初期,相同產業揭露的內容可能會有顯著差異,利害關係人也在形成最佳實務的共識。此階段最重要的是高階主管的參與,並了解CSRD揭露要求,其意涵與創造價值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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