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C’s Global Economic Crime Survey 2024

2024全球經濟犯罪調查報告

PwC’s Global Economic Crime Survey 2024
  • 2024-06-26
  • PwC發布《2024全球經濟犯罪調查報告》,於2024年1月至3月,針對全球63個地區、近2,500家企業進行調查。其中三分之二受訪者為企業管理高層(C-suite),40%為收入超過10億美元的企業。並針對世界各地的高階主管,進行45次深入訪談,解析企業如何應對經濟犯罪風險。
  • 本調查發現,55%受訪者表示採購舞弊(Procurement fraud)為當地常見經濟犯罪,但僅有少數企業使用可辨識或對抗採購舞弊的工具。42%企業沒有第三方風險管理計畫,33%企業關注供應鏈中的強迫勞動(Forced labour)議題,超過半數受訪者認為出口管制愈趨嚴格。
主要發現

透過數據分析降低採購舞弊風險

  • 採購舞弊(Procurement fraud)為全球企業過去24個月中,最具破壞性的三大經濟犯罪之一,僅次於網路犯罪和貪腐。現今的資訊技術優化了採購至付款流程,卻也使採購舞弊變得更加複雜。
  • 55%受訪者表示採購舞弊為當地常見經濟犯罪,但僅有26%的企業使用資料分析識別異常投標模式。
  • 59%企業表示過去12個月已評估可能遭受的舞弊風險,12%企業計畫於一年內完成,72%企業董事會定期了解採購舞弊的最新情況,以降低舞弊風險。然而有近20%的企業不採用任何資料分析辨識採購舞弊。
  • 許多企業並未意識到採購舞弊造成的損失,32%企業從未量化相關損失,31%企業只有偶爾評估損失。若以產業來看,科技媒體與電信(TMT)及金融服務(FS)業最積極運用資料分析技術識別採購舞弊,工業製造(IM)業僅17%會分析相關損失。
  • 多數企業正加強文件授權與供應商選定流程,以降低採購舞弊風險,40%企業以集中式的內稽或風控單位調查定價差異過大或異常付款跡象。
  • 此外,利用演算法和機器學習技術偵測採購中的可疑活動,可降低超額計費、回扣、廠商相互勾結等風險,並可透過圖形分析將採購相關人員的關係以視覺化方式清楚呈現。

反貪腐力道加重
然而42%企業無第三方風險管理

  • 各國政府加重反貪腐的力道,更加關注第三方風險管理,及透過數據分析發現潛在不當行為。全球81%的企業管理高層認為當地政府正加強反貪腐力道,北美受訪企業更高達92%。
  • 77%企業相信其反貪腐政策可降低風險,然而42%企業並未進行第三方風險管理或任何形式的風險評分。
  • 鑑於多數重大貪腐事件都涉及第三方,更不容忽視對第三方進行監控與調查的重要性。風險管理重點項目包含風險評分、監督與稽核,透過整合內、外部數據,可發揮更全面的第三方評估與風險管理。
  • 從反貪腐的角度來看,第三方供應商遴選的風險管理無須等同於盡職調查,而是必須反映組織對風險的主要考量。透過風險評分,可以區分風險管理強度,何者可採取持續監控,何者需要進行盡職調查。
  • 亞太地區與拉丁美洲為較少進行風險評分的地區,北美也有29%企業未對第三方廠商進行風險評分,反之有18%企業定期進行反貪腐方面的供應鏈審查。
  • 23%受訪企業未使用任何資料分析方法進行反貪腐分析,仍仰賴舉報熱線、政策與培訓等傳統方法。
  • 企業應建立內部調查流程,以縮短事件發生後的反應時間,並隨法規與資料隱私監管要求定期審視。調查結果顯示近40%受訪企業於過去12個月審查了內部流程,30%企業於過去一年並未審查,16%企業未具備調查流程。

貪腐風險與反貪腐力道的變化

受訪企業開展業務的所在地,於過去12個月發生貪腐或不當付款的風險變化? 受訪企業開展業務的所在地,政府加強反貪腐的力道有何變化?26%26%43%43%13%13%19%19%41%41%41%41%11%11%8%8%

增加

維持相同

減少

不確定

Source|PwC’s Global Economic Crime Survey 2024; Base | 2446

強迫勞動與出口制裁為各國政府監管重點

  • 供應鏈中的強迫勞動(Forced labour)及人權侵害為近年公眾與監管單位關注重點,2024年3月歐盟發布了禁止使用強迫勞動產品的臨時協議,美國亦提出防止維吾爾人強迫勞動法(UFLPA),歐盟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指令(CSRD)亦要求進行人權風險評估,雖然已有四分之三的企業以因應CSRD進行準備,仍有27%企業尚未根據CSRD評估業務將產生的影響。全球有33%企業將評估供應鏈的強迫勞動風險視為首要任務,近半數西歐高階主管表示,公司已對此進行風險評估,或計畫於未來一年內進行評估。
  • 36%受訪企業表示,已對一、二級供應商(Tier 1, 2)進行分析,以便更詳細了解供應鏈生態系的運作,收入超過50億美元的企業中,65%已進行不同程度的供應商分析。15%受訪企業對三級甚至以上的供應商進行分析,11%企業預估未來12個月內會進行此作業,38%的企業對此並無特別計畫或想法。
  • 出口管制與制裁(Export controls & sanctions):地緣政治動盪導致出口管制緊縮,59%受訪企業認為,出口管制在過去兩年變得更加複雜,年收入超過50億美元的企業及北美企業比例更上升至69%。
  • 欲建立有效的出口管制風險評估,需同時考量法律、貿易與業務規範,近半數企業表示公司已有健全的出口風險評估程序。44%企業將制裁風險視為重要事項,63%企業視第三方進行不被允許的活動是首要風險,與其他風險相差超過20個百分點。然而僅30%企業檢視其出口管控制度,45%收入超過50億美元的企業有進行相關檢視。整體而言,有19%企業無任何檢視計畫。

PwC提出三大經濟犯罪風險因應方針

法令遵循

建議企業將內部法遵制度與最新監管規範和同業標竿進行比較,檢視風險評估流程與第三方風險管理辦法,確保董事會與管理高層於企業成長和風險管理的立場一致。

內部稽核

確定與法遵部門於風險評估、實地查核策略一致,並考慮開發數據分析或自動化工具,以強化內部稽核職能。

董事會與企業高層

評估風險監督與呈報是否已足夠,協助打破組織隔閡,鼓勵跨部門溝通與合作,以利遵從法規,降低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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