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勞動與出口制裁為各國政府監管重點
- 供應鏈中的強迫勞動(Forced labour)及人權侵害為近年公眾與監管單位關注重點,2024年3月歐盟發布了禁止使用強迫勞動產品的臨時協議,美國亦提出防止維吾爾人強迫勞動法(UFLPA),歐盟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指令(CSRD)亦要求進行人權風險評估,雖然已有四分之三的企業以因應CSRD進行準備,仍有27%企業尚未根據CSRD評估業務將產生的影響。全球有33%企業將評估供應鏈的強迫勞動風險視為首要任務,近半數西歐高階主管表示,公司已對此進行風險評估,或計畫於未來一年內進行評估。
- 36%受訪企業表示,已對一、二級供應商(Tier 1, 2)進行分析,以便更詳細了解供應鏈生態系的運作,收入超過50億美元的企業中,65%已進行不同程度的供應商分析。15%受訪企業對三級甚至以上的供應商進行分析,11%企業預估未來12個月內會進行此作業,38%的企業對此並無特別計畫或想法。
- 出口管制與制裁(Export controls & sanctions):地緣政治動盪導致出口管制緊縮,59%受訪企業認為,出口管制在過去兩年變得更加複雜,年收入超過50億美元的企業及北美企業比例更上升至69%。
- 欲建立有效的出口管制風險評估,需同時考量法律、貿易與業務規範,近半數企業表示公司已有健全的出口風險評估程序。44%企業將制裁風險視為重要事項,63%企業視第三方進行不被允許的活動是首要風險,與其他風險相差超過20個百分點。然而僅30%企業檢視其出口管控制度,45%收入超過50億美元的企業有進行相關檢視。整體而言,有19%企業無任何檢視計畫。
PwC提出三大經濟犯罪風險因應方針
法令遵循
建議企業將內部法遵制度與最新監管規範和同業標竿進行比較,檢視風險評估流程與第三方風險管理辦法,確保董事會與管理高層於企業成長和風險管理的立場一致。
內部稽核
確定與法遵部門於風險評估、實地查核策略一致,並考慮開發數據分析或自動化工具,以強化內部稽核職能。
董事會與企業高層
評估風險監督與呈報是否已足夠,協助打破組織隔閡,鼓勵跨部門溝通與合作,以利遵從法規,降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