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爭取加入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中國大陸國務院於6月29日印發《關於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自CPTPP之2300多項條款擇30餘項措施,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北京等自由貿易試驗區及海南自由貿易港,試行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試點措施包含貿易、金融、人才與智慧財產權等領域,例如措施第1條開放重點產業進口再製造產品,促進二手機械等再製造成品直接於境內銷售,降低進口成本並帶動循環經濟產業發展。
普華永道《新零售未來改寫:永續商機點燃新成長引擎》報告預估,中國大陸餐飲零售業於2022至2026年間,營收年複合成長率可達9.9%,成長至2026年的6.7兆元人民幣;服裝鞋履產業同期營收年複合成長率則為5.4%,可望成長至2026年的3.09兆元人民幣;美妝業同期營收年複合成長率為6.8%,預期將成長至2026年的7,100億元人民幣。然而中國大陸消費品零售企業在原料採購、產品碳足跡、化學安全等面向仍待克服ESG挑戰,且ESG報告揭露率相對較低,建議業者應加速提升ESG表現,方能掌握永續商機。
普華永道聯合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發布《中國連鎖餐飲企業資本之路系列報告2023》
本報告由普華永道與中國連鎖經營協會聯合發布,分析餐飲業資本市場發展動向。根據中國大陸國家統計局統計,2022年中國大陸餐飲業收入約4.4兆元人民幣,年減逾6%。本報告分析,在餐飲業次級市場方面,近年營收規模以正餐類受衝擊最大;從獲利角度觀察,則以快餐、小吃、火鍋類下滑幅度較小。此外,受2023上半年經濟不確定性影響,多家線下餐飲品牌縮編業務或暫緩擴店計畫,資本對餐飲業的高額投資態度也趨謹慎。不過,主打差異化突圍的新興品牌也不斷湧現,吸引資本積極參與初級投資市場。
普華永道於7月13日發布《2023至2027年全球娛樂暨媒體產業展望》中國摘要報告,指出中國大陸娛樂暨媒體產業已於2023年逐步復甦,預估營收將於2027年成長至4,799億美元,未來五年年複合成長率為6.1%,高於全球的3.5%,其中又以網路廣告、電玩遊戲與電競、電影、虛擬實境(VR)成長力道最為強勁。尤其虛擬實境及元宇宙已成為中國大陸地方產業經濟布局重點,預期未來人工智慧生成內容(AIGC)、裸眼3D等科技應用將更廣泛,讓娛樂暨媒體內容更加豐富。
銀行業快訊:固本培元,展騏驥之躍 — 2023年第一季度中國上市銀行業績分析
普華永道發布《2023年第一季度中國上市銀行業績分析》報告,針對截至2023年3月31日為止,合計約貢獻中國商業銀行總資產79.09%及淨利潤87.26%的42家A股及H股上市銀行第一季業績進行調查。報告指出,上述銀行2023年第一季整體淨利潤年增3.23%,成長幅度因收入減少而略為放緩。展望2023下半年,包括國內經濟雖持續復甦但需求仍不足,以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揭牌,將強化金融活動監管,政府對綠色發展和潔淨能源等重點領域的支持等趨勢,將成為影響後續中國大陸銀行業市況的關鍵因素。
普華永道與合作夥伴聯合發布《中國新型儲能產業發展白皮書:機遇與挑戰》
普華永道與南德集團TÜV共同發布《2023年中國新型儲能產業發展白皮書:機遇與挑戰》,分析中國大陸鋰電儲能、液流電池儲能、壓縮空氣儲能等新型儲能市場。本報告指出,2022年中國大陸新型儲能產業併購交易總金額達兆元人民幣,併購交易件數為130筆,分別較2021年成長99%、76%,其中又以儲能電池、儲能系統整合等領域最受青睞。本報告觀察,中國大陸新型儲能市場高速成長,主要受益於國內大型招標案增加、專案規模大幅成長,且各國家戶儲能、便攜式儲能需求持續上升,促使中國大陸新型儲能出口大幅增長。
近年國際情勢不確定性增加,跨國企業在中國大陸市場的經營挑戰也隨之加劇。普華永道分析,跨國企業在中國大陸面臨的挑戰主要分為三大層面:營運持續性、中國市場特性的挑戰(如產品兼容性、數據安全、進口替代、新興產業特殊挑戰)、常態化業務營運過程中面臨的挑戰(如供應鏈穩定性、客戶支付能力與產品偏好),建議跨國企業應聚焦產品研發及製造的本土化,並加速推動智慧工廠的轉型,優化生產布局以因應。
廣東省政府於2023年6月2日發布《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取代於2023年6月1日到期的粵財稅〔2020〕29號文。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境外高階人才及需求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應稅所得15%的部分,由地方政府給予補貼,新政策明確規定每個納稅年度、每位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補貼不得超過500萬元人民幣。此外,上述人才所屬產業也進一步限定為科技創新、重點發展產業和哲學社會科學領域,且須結合珠三角九大城市實際制定的人才目錄來執行。
為因應全球數位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大陸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於2023年2月24日發布《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辦法》,自6月1日起施行,並於5月30日頒布《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備案指南(第一版)》。普華永道統整中國大陸《個人信息保護法》重點,指出企業若為關鍵訊息基礎設施的營運商(CIIO),或管理超過百萬人的個人資料、向境外提供超過10萬人之個人資料、向境外提供超過1萬人的敏感性個人資料者,應參考《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和《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申報指南(第一版)》;但若管理之個人資料出境量未達上述標準者,則須參照《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辦法》和《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備案指南(第一版)》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