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檢察官於2025年3月請求法庭剝奪一位未誠實報稅女士的公民身分。這位住在美國休士頓的女士在2017年和2018年接受移民官員的一系列面試,以確定她符合「良好道德品質」的標準,並順利取得公民身分;然而,她在2019年時因稅務詐欺被起訴,該女士承認她在2012年至2015年間(取得美國公民身分前),在所得稅報上故意短報收入,並同意向美國國稅局繳納相關罰款並被判處三年監禁。儘管取得身分當時尚未被指控犯有此罪,美國司法部仍尋求剝奪她的公民身分,理由是她在歸化過程中,針對「是否曾經犯罪,即使是從未被指控的犯罪行為」一問,回答了「否」。
美國司法部延續川普的移民打擊政策,於2025年6月的備忘錄指出,民事部門已設立「取消歸化程序」的10大優先案件類別如下:
此外,民事部門保留在認為適當的情況下追究這些類別之外案件的裁量權。
資誠美國業務負責人蘇宥人表示,在刑事訴訟中,政府必須以「超出合理懷疑」的標準來舉證被告有罪,這是最高的證明標準。但在大多數取消歸化(Naturalization)的案件中,政府提起的是民事訴訟,其中不具備這些保護措施,舉證標準較低,僅需要「明確和令人信服的證據」,而不是「超出合理懷疑」。最重要的是,此類型案件沒有時效限制,因此政府可以追溯數十年前的事件以建立案件。剝奪公民身分的案例極為罕見,但在川普第一任期內,向法院提起的案件數量相較於布希及歐巴馬任內有增加趨勢。
蘇宥人指出,雖然這項案例極為特殊,但隨著「入籍過程中未披露所犯罪行的個案」類別被列為第四優先順位,針對已歸化之美國公民或是居住在美國且有意取得身分之納稅義務人,更應小心檢視已申報之稅表是否如實就其義務誠實申報並繳納稅款,如對納稅義務有任何疑慮,應盡速諮詢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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