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6
行政院會今(6)日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重點如下: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主持會計師洪連盛說明,住家用房屋(指未提供營業、執業所使用之房屋)可區分為自住與非自住,符合下列情形者為自住之住家用房屋:
不符合上列情形者為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為本次行政院修正囤房稅重點對象。此次行政院通過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對於臺灣人將累積財富放置在不動產的行為,並不會有太多的影響,雖然持有成本會增加,但相對於不動產資產的增值幅度及報酬率,可能還是相對低。另外,因為臺灣的不動產的傳承的課稅價值是採用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價值,與市價相去甚遠,因此房屋稅的調升對於資產移轉傳承的規劃,也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副總經理歐陽泓說明:
洪連盛指出,自住房屋不需辦理戶籍登記,但若提供他人設籍可能被認定為出租而影響適用稅率,可請設籍之人簽無租賃切結書。另,原供住家用房屋,若僅作為從事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的營業登記場所,實際交易均在網路交易平台完成者,仍可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