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5
台商調整投資架構,必須注意各項環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商務與稅務服務會計師段士良表示,台商無論是因應開曼群島及英屬維京群島等地開始執行的經濟實質法,或是台灣明年即將上路的受控外國公司(CFC)反避稅規定,希望將不必要的多層次海外控股公司關掉時,一旦發現海外控股公司因直接或間接控有中國大陸公司,貿然進行架構重組恐有中國大陸稅務的潛在風險,經常會裹足不前,只能一直維持多餘的海外公司,徒增成本;如果集團又希望同時整理中國大陸子公司的投資架構,讓中國大陸子公司能夠有更具效率的指揮體系或更優化的集團有效稅率,甚至有在地上市的機會,更經常會牽涉中國大陸境內外的架構重組。
這類牽涉中國大陸境內外的重組,台商在意的無非就是兩件事,一為能否適用稅法給予優惠的免稅重組,另一個就是當台商需要進行多次免稅重組時,是否能夠避免重組之後的等待期,因為稅法為了避免企業濫用免稅優惠,會要求不同免稅重組後的一年或三年內不得再次進行股權轉讓,因此有經驗的稅務顧問就會巧妙的避開法令規定的時間限制,只是法令同時也規定「應根據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將上述交易作爲一項企業重組進行處理」。
段士良表示,台商能否適用免稅重組,常牽涉鉅額稅款,一旦事後被稅局要求補稅,公司負責人員的烏紗帽恐不保,重組完成時間若與集團未來下一步規劃有關,也必須事前確認,以免延誤後續安排。
過往的做法是向相關地區稅局主管溝通重組計畫,若涉稅地區不只一處就需要向所有相關稅局進行說明,然後了解各稅局的態度,但就算稅局同意納稅人的免稅重組,也不會給予書面確認,還是要納稅人重組後再來申報,到時才知道是否真的符合免稅重組,這會讓納稅人承擔很大的不確定性風險。
段士良表示,這次資誠的兩岸稅務團隊協助台商規劃牽涉廣州、深圳及境外的多次跨境免稅重組,並協助台商事前取得書面確認,為台商節省了稅負及寶貴時間,不但是台商第一例也是華南地區第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