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發布支柱一徵求意見稿 針對金額A的稅基確定

2022-02-25

OECD於2022年2月18日繼續公布全球利潤分配稅制(又稱支柱一,Pillar 1)第二部分細節法規架構(Model Rules)的徵求意見稿,超大型跨國企業有多少的剩餘利潤要分配給市場國,基礎在於金額A的稅基,這次針對如何確定稅基提出更為明確的指引。此項計畫是OECD與G20等國際組織所推動的全球反避稅提案的兩大支柱(Pillar 1 and Pillar 2)之一。支柱一全球利潤分配稅制,將針對合併營收達200億歐元(約合新台幣6,500億元)的超大型企業,就其獲利超過10%的超額利潤,將25%分配予市場國課稅。

這個用來分配給市場國的超額利潤叫做金額A(Amount A)。這次的徵求意見稿針對如何確定稅基(Tax Base Determination)提出更為明確的指引。稅基確定的主要內容包含 :

  • 稅基計算的起點是集團的財務會計合併利潤
  • 利潤的計算須採用合規的財務會計準則(IFRS或同等級別的GAAP),且需經外部審計
  • 需進行相關的財稅差調整,這些調整儘可能與支柱二下的調整保持一致
  • 其他調整包括:可追溯更正前期錯誤,並得虧損後抵

所謂需進行相關的財稅差調整,共有四個項目:所得稅費用淨額、依所有者權益收取的股利所得、股權收益/損失以及政策上不得認列的費用。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全球稅務服務主持會計師曾博昇指出,受影響的企業集團需要注意如何進行財稅差調整以計算超額利潤,方得進行相關規劃。

支柱一細節法規架構徵求意見稿僅是一個法規意見的框架草案,意見徵求時間到3月4日截止。徵求意見稿內容一旦定稿後,將放入支柱一細節法規架構稅基完整版中的稅基確定(Title 5)和相關定義(Title 9)兩個章節。這次的徵求意見稿是繼2月份所發布的第一個金額A徵求意見稿(針對連結性與收入來源規則)後,OECD所發布的第二個徵求意見稿。包含已經發布的兩個文件,OECD預計一共將針對支柱一發布13個徵求意見稿。

由於此制度立法涉及各國立法與跨國間的合作與協調,這使得OECD所設定的2023年目標深具挑戰性。企業未來需密切注意各項細節性法規的發布內容,以及關注各國立法動態,與多邊公約或雙邊租稅協定的各種進展,以便隨時因應可能的變化。

曾博昇表示,數位經濟課稅方案及全球利潤分配稅制牽涉許多複雜的細節,同時台灣也將於2023年開始實施受控外國公司法案。這些制度對台資企業影響深遠,且彼此間存在交互作用,台資企業必須掌握法令變動的趨勢,事先進行分析評估是否會對自身情況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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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與國際租稅Update: 近期國際稅務更新2

OECD於2022年2月18日公布全球利潤分配稅制(又稱支柱一,Pillar 1)第二部分細節法規架構(Model Rules)的徵求意見稿,針對如何確定稅基提出更為明確的指引。本期說明稅基確定的主要內容,及Pillar One法規架構的13項內容。另外,針對香港及新加坡將引進的國內最低稅負制,說明研擬導入的措施及稅率。資誠提醒,如同目前全球的稅務趨勢變化,對大型企業加稅,並將對不動產課徵累進稅率,企業的成本勢必上升,台資企業必須密切觀察各國變動情勢,以進行相關調整因應。

曾 博昇

人資長暨全球稅務服務主持會計師, 臺北, PwC Taiwan

+886 2 27296666, x2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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