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慎評估中國大陸區域性租稅優惠 方能享受政策紅利

2021-09-28

最近幾個月中國大陸針對如橫琴、前海、大灣區、海南自貿區等區域性經濟特區發布一系列的租稅更新政策,除了延續先前給予特定獎勵產業的企業所得稅稅率持續適用15%,橫琴的總體方案(即9月5日中國大陸國務院發布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在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及關稅上都與海南自貿區的相關政策神似。

這些經濟特區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的產業不盡相同,例如:橫琴主要針對科技研發和高端製造業、中醫藥等澳門品牌工業、文旅會展商貿業、現代金融產業等四大行業;海南則採用「市場准入即入制」,只要滿足專門的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以及海南自貿港新增鼓勵類產業目錄,即可進駐設立。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商務與稅務服務會計師徐丞毅表示,當前區域性經濟特區有點類似40年前的深圳發展,除給予租稅優惠外,還強調其試點放寬物流、人流與金流管制的決心。例如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之管理辦法,讓國外菁英(包括台商)在大灣區工作享受實質稅負15%,而海南與橫琴的總體方案讓大陸員工也可從最高45%的稅率降到15%的實質稅負。這是人流的吸引與開放;海南自貿區的特定產業園區,則讓國外認證(例如美國FDA認證)但還沒有取得中國大陸許可的醫療器械或藥物可在該園區施打使用。這是物流的開放;前海強調與香港金融市場的互聯互通,並開放人民幣跨境使用,以及促進外匯管理的便利化。這是金流的開放。這些地區的政策可能不盡相同,但若有利於招商,則政策會越來越類似。

徐丞毅分析,區域性經濟特區對於台商在中國大陸境內的布局產生一定的影響。為了享受租稅優惠,既有大陸事業體的功能業務、人員面臨重組分拆,未來幹部可能兩地或三地派遣,且集團價值鏈得重新改寫以滿足當地規範要求。雖然過往境內關聯交易不是移轉訂價查核的重點,但由於境內存在所得稅率適用的差異,未來稅務機關針對類似的業務重組合理性查核只會越來越嚴格。

另外,由於目前大多數的優惠政策採用「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留存備查」的便民政策,但同時稅務機關仍可隨時透過其大數據查核,辨別企業、人員是否具備相關實質。徐丞毅舉例,曾有客戶衝著海南自貿區的優惠在當地設立公司,進駐後才發現相關政策是替國資委背景的企業量身打造,自己根本沒機會;後來該企業願意提供一些額度讓該客戶使用,但業務端卻已改變策略,大家白忙一場。

徐丞毅建議,若欲享受相關優惠,建議先評估各區域性經濟特區的特色與應用、與專家測算業務與人員調整的成本效益、確認相關政策的可操作性、以及確保後續業務的可支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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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 証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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