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業永續經營 善用傳承工具

2019-08-12

左起: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司登記科科長吳明琪、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副總經理歐陽泓今(12)日於「二代接班之創新轉型-家族企業傳承與經營」講座合影。

新北市政府於2019年8月12日主辦「二代接班之創新轉型-家族企業傳承與經營」講座,協辦單位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於會中分享海內外家族企業傳承案例,說明家族企業傳承過程面對的議題及可善用的工具,並針對境外租稅天堂所公布施行的經濟實質法規及台灣的反避稅法規,剖析新法對家族企業經營的影響。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副總經理歐陽泓表示,隨著台灣經濟發展的腳步,許多台灣中小企業的第一代創辦人都面臨交棒課題。根據資誠《2019臺灣家族企業傳承調研報告》,56%的台灣家族企業掌權者目前為第一代,60歲以上的掌權者佔45%,如何將其經營理念、人脈及資源傳承給家族接班梯隊,是其責無旁貸且迫在眉睫的任務。

歐陽泓表示,家族企業的創業者總是希望「家族永續、基業長青」,然而要實現這樣的願望,必須要有縝密的規劃,同時兼顧家族成員以及企業接班經營者身處的角色,透過制度化的方式,妥善運用股權架構、信託、家族憲法等在國外行之有年的工具,依照最適合二代的方式,逐步交棒給下一代。

家族企業接班  善用傳承工具

歐陽泓舉例,家族股權傳承的方式主要分為生前贈與及未來繼承,「生前贈與」的優點是下一代擁有財力,且不用考慮民法特留分,但缺點是財產贈與後,無法後悔收回;下一代可任意處分,且會因受贈人數多而股權分散。「未來繼承」的優點是上一代於生前擁有財產掌控權,但缺點則是下一代繼承後,將任意處分;股權因繼承人數多而分散,以及需考慮民法特留分。

歐陽泓建議,家族企業可以透過信託規劃,將股權之表彰的經營決策權與財產受益權,予以分離,既可鞏固企業經營權,貫徹委託人意志、明確分配權利,又能解決剩餘財產分配與繼承問題,避免家族紛爭及爭產,並且照顧及激勵家族成員。

免稅天堂經濟實質法上路  台商須及早因應

另外,開曼群島與英屬維京群島(BVI)等免稅天堂陸續立法引進經濟實質的新規定,歐陽泓指出,台商企業或個人必須從股東層面思考個人所得稅及CRS金融帳戶資訊交換的影響,從母公司層次思考境外資金回台專法的適用性及未來將上路的受控外國公司(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的規範,從控股公司角度思考個別國家經濟實質法的影響及如何遵法,以及從子公司(營運公司)角度思考移轉訂價及支付股利扣繳稅等議題。

歐陽泓建議,企業經營過程中面臨的外在環境挑戰非常多,稅務環境的變化也是企業經營者所需要關心的議題。中小企業長期以來的經營方式,在境外租稅天堂經濟實質法及台灣的反避稅法規的施行後,勢必需要重新檢視其稅務遵循情形,瞭解合規的申報義務,並於必要時及早進行調整,以確保經營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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