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台灣綠電交易進度報告

隨全球氣候變遷日益加劇,企業愈來愈注重永續發展,許多國際型指標企業規劃減碳路徑並加入RE100的行列,設定具體的減碳目標與達成年限。我國2019年溫室氣體排放達到兩億八千七百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其中工業約佔48.74%、運輸約為14.17%、能源約為14%。工業部門中,七成的碳排源自於電力系統,綠電交易將提供企業一條快速達成減少碳排目標的道路。在「淨零碳排」的國際趨勢之下,國內再生能源發電及售電業市場因而快速發展;據統計,2021年度綠電轉供量超過7.5億度,較2020年成長超過14倍,其中近八成供給來自於陸域風力。台灣目前共有21家再生能源售電業取得能源局許可,積極媒合供給與需求兩端。

綠電轉供量變化

備註:以1張再生能源憑證為1,000度電換算
資料來源: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能源局,PwC 整理

民營陸域風力轉供量大幅超越太陽能發電轉供量

截至2021年底台灣再生能源裝置總量達11.5GW,其中66.6%為太陽光電,18.1%為慣常水力、8.9%為風力發電。在綠電交易自由化下,目前再生能源民營電廠約有1.4GW的裝置容量可透過轉供方式銷售予電力用戶。此外,再生能源民營電廠累計2021年度發電量約達19億度,其中風力約佔54%,太陽光電約佔43%;而在風力發電中,陸域風力的躉購費率相較其他再生能源發電種類最具備競爭力,因此發電端及用戶端參與轉供誘因最高。

企業需評估自身用電型態與發電態樣的適配程度

目前台灣的綠電交易是採物理性雙邊購售電合約模式(Physical Power Purchase Agreement),以發電及用電兩端的電號為基礎,並透過台電的輸配電系統轉供。因再生能源的發電樣態各有不同,需求方須瞭解自身的用電型態與再生能源案場發電型態是否匹配,藉以提高綠電採購且降低餘電比例,以避免大量餘電產生而支付的額外成本。參考國外經驗,資誠建議用戶端可採用集體採購方式或在國內電力市場中建立綠電批發市場,解決餘電的問題,同時提高再生能源案場之融資能力。

參考美國再生能源買家聯盟(Clean Energy Buyers Association, CEBA)提出買家路徑圖,資誠建議企業先盤點自身用電基本資料、確認企業採買綠電的目標、瞭解台灣再生能源種類與綠電轉供規定,進而成立綠電採購專案小組、或者洽詢專業的外部顧問,進行綠電採購商業條件協商、並落實綠電交易與綠電轉供,一步步完成綠電採購目標。

「綠電採購儀表板」可依照企業自身用電型態、欲選購的再生能源種類、欲採購的綠電容量、價格等,協助企業評估購買綠電後之使用綠電比例、餘電比例、整體購電成本的變化情形與減少範疇二碳排數量等,設定合理的綠電採購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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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台灣綠電交易進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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