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風險與合規重點提醒
聚焦美籍人士赴台工作時的稅務風險與合規重點,涵蓋居留認定、所得來源判斷、台美申報義務與雙重課稅風險,解析台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與美國海外所得排除規定,並提醒就業金卡稅務優惠限制。協助規劃簽證、工作天數及薪資負擔,降低稅負與合規風險。
隨著跨境遠距及赴台就業趨勢持續升溫,許多美國納稅義務人在規劃來台工作與居留時,常因台美兩地稅制差異、居留認定、所得來源判斷及申報時點不同,而面臨潛在稅負增加及雙重課稅風險。下文彙整赴台前後常見的稅務誤區與實務提醒,協助納稅義務人在抵台前完成關鍵規劃,降低不必要的成本與合規風險。
年度內在台停留達183天,將被認定為台灣居住者。薪資及特定所得須依累進稅率申報,並視情況適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IBT)。
未達居民標準者,薪資通常以較高的單一稅率預扣,並視情況於次年5月完成結算申報。
常見誤區:誤以為由海外公司發薪即可免除台灣課稅。
關鍵原則:只要勞務於台灣境內提供,對應報酬即屬台灣來源所得,原則上須在台申報課稅。
① 短期停留(90天以下) |
𐃘 |
② 中期停留(91-182天) |
𐃘 | ③ 長期居留(183天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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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薪資非由台灣實體負擔,通常可主張免稅。需留意實際工作性質與合約安排。 | 薪資須按18%單一稅率課稅。是否由台灣實體負擔或轉撥等細節,將大幅影響課稅結果。 | 成為台灣稅務居民,適用5%-40%累進稅率,並需申報全球所得及計算基本稅額。 |
重要提醒:股權獎酬等遞延性報酬常涉及「授予至歸屬期間」跨境服務天數按比例分攤議題。若無事前規劃,年度結算及證明文件準備將更為複雜。
不少專業人士以為台灣採屬地主義即不課徵海外投資或退休所得。
成為台灣居住者且符合申報門檻者,仍須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應納稅額。
綜合所得淨額 + 特定保險給付 + 未上市櫃證券交易所得 + 海外所得 - 新臺幣750萬元(2025年標準)
基本所得額 × 20% = 基本稅額
比較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取較高者為應納稅額。
關鍵提醒:對具全球投資或退休金給付的美籍人士而言,若未事先預估年度海外所得,容易於結算時出現超出預期的基本稅額。
2018年2月8日上路,主打「開放式個人工作證」及「特定專業人才稅務優惠」兩大權益。
若美籍人士於取得就業金卡前「曾由其他主管機關核准在台工作」,則不滿足稅務優惠申請的資格條件。
典型情境:因就業金卡審核時間較長,選擇審核時間較短的其他工作許可先來台工作,而後再轉換成就業金卡。在此情境下,即便取得就業金卡,外國人也不可申請特定專業人才稅務優惠。
無論收入來源,美國公民及綠卡持有人都必須申報。
海外所得排除(FEIE)與外國稅額抵免(FTC)有不同適用情境,錯誤選擇將降低稅務效率。
自雇人士需注意美國自雇社會保險稅及醫療保險稅的持續適用。
海外金融帳戶申報義務,違反將面臨高額罰則風險。
美國公民及綠卡持有人於海外工作,仍須每年向美國國稅局(IRS)申報全球所得。
海外所得排除(FEIE) |
外國稅額抵免(FTC) |
2025年排除額度:$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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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免已繳納的外國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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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提醒:目前美國與台灣尚無全面所得稅協定,無「稅籍衝突裁定」及常見退休金遞延等條款可資適用,個人多仰賴FEIE、FTC及所得來源配置來降低雙重課稅。
就業金卡、一般工作許可或其他簽證類型的稅務影響評估。
明確了解90天或183天門檻的觸及時點與影響。
釐清「由誰負擔、是否轉撥至台灣實體」之合約及內帳安排。
跨境來源配置,預估台灣端居住者、非居住者結果及基本稅額風險,同步對照美方FEIE、FTC整體稅負。
入境後證據鏈建立 |
離境計畫提前啟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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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建議:跨境稅務規劃涉及台美兩地法規與實務操作,建議在赴台前諮詢具備兩地執業經驗的稅務專業人士,確保合規並優化整體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