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肥咖條款」CRS將上路

2017-08-10 世界民報 許經國

財政部今日預告「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草案,預訂108年實施共同申報準則(CRS),109年與其它國家或地區進行稅務用途資訊(含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會計師表示,台版的CRS內容與OECD的規範高度一致。

CRS被稱為「全球版肥咖(FATCA)」,國際間導入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S),財政部依稅捐稽徵法授權草擬「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發布草案預告,並廣徵各界意見。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金融產業營運長吳偉臺指出,目前台灣簽訂全面性所得稅協定有32個,包含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亞、紐西蘭、加拿大,這將是財政部優先洽簽資訊交換協定的國家。

資誠聯合會計師陳麗媛表示,為能與國際接軌,草案是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訂定的CRS標準為主要參考依據,屬於高度規範,要求金融機構辨識其帳戶持有人所有居住國資訊,即所謂的廣泛範圍法,比美國肥咖條款還嚴。

陳麗媛並指出,金融機構雖然已有導入與執行FATCA的經驗,但仍應儘速了解CRS與FATCA的差異、評估導入CRS所需各項資源與時程,因應新法規的實施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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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 証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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