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條例及生技新藥條例修正 台灣生技業宜掌握契機

2017-12-04

科技部政務次長暨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執行中心執行長蘇芳慶(右4)、經濟部工業局產業政策組專門委員盧碧黛(右5)、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暨聯盟事業執行長周建宏(右3)、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所長曾惠瑾(左4)、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營運長許祺昌(右1)、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服務會計師林玉寬(右2)、資誠稅務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邱文敏(左3)、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廖烈龍(左2)、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黃文利(左1)

為協助台灣生技企業瞭解法令變動所帶來的影響,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於2017年12月4日主辦「產創稅改新時代,生技業稅務挑戰」研討會,針對產業創新條例與生技新藥條例修正、美國稅務改革及國際反避稅相關議題進行分析及討論,邀請專家說明生技產業因應稅改潮流趨勢應有的思維,並分析對企業及投資人可能造成的影響,以及可考慮採取的因應方式。

「產業創新條例」部份修正案於今年11月3日三讀通過,給予有限合夥創投事業、天使投資人及學術機構創作人等多種租稅優惠的規定,希望帶動更積極的投資,並進行產業創新、留才攬才、品牌發展及產業結構調整等活動,再一次推動台灣全面產業升級及經濟成長。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於今年1月18日總統令公布施行,除放寬高風險醫療器材認定範圍,鼓勵廠商投入高風險醫療器材的研發,另新增「新興生技醫藥產品」納入條例的適用範圍,並於今年6月20日公告4大項目產品,以提升生技產業產值與競爭力,推動產業發展。

產創條例與生技新藥條例修正  活化生技產業

經濟部工業局產業政策組專門委員盧碧黛指出,政府積極推動產業創新投資,透過資金、研發、技術及人才結合推動產業轉型,此次產創條例修正對於新創大幅鬆綁,預期將可活化新創投資環境,並吸引國際資金投資國內新創。盧碧黛表示,產創條例是協助產業發展的重要經濟法規,期藉由本次修法,活絡更為健全的產業投資與創新環境,籲請產業界善用政府提供的相關資源與政策,加速投資、創新臺灣。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營運長許祺昌表示,本次產業創新條例及生技新藥條例的修正對生技業帶來影響。他並以生技產業的企業循環說明,自設立階段至營運階段,最後整併與獲利出場,相關法規的調整將為生技企業帶來更便利性與廣泛的適性用。

許祺昌建議,因應政府對生技產業的重視與鼓勵企業投資與創新,企業應積極面對整體環境帶來的改變,化危機為轉機,並運用政府所提出的種種優惠措施,為企業帶來實質上的助益,為企業帶來嶄新的新局面。

因應國際反避稅潮流  生技業宜及早規劃

針對最新美國稅務改革發展,資誠稅務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邱文敏(美國稅務服務負責人)說明目前美國參、眾議院稅改(Tax Reform)草案及預計進程,也說明台灣生技業者在美營運可能會面臨的稅務風險,以及如何因應稅改產生的機會。邱文敏提醒,台灣生技業者應注意美國稅局對移轉訂價法規的查核要求,就台、美的跨境交易需具備穩健、完整的契約文件佐據,以有助於稅務風險管理。

至於生技業如何因應國際反避稅潮流及布局智慧財產權,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全球移轉訂價及反避稅服務會計師廖烈龍表示,OECD持續推動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15項行動計畫,各項反避稅政策受到各國政府的支持,未來集團的財稅資訊將更加透明化。廖烈龍建議,為因應國際稅務環境大變化,企業在規劃智慧財產權的布局時,同時要留意智財權衍生利潤的配置與集團各企業的實質及貢獻程度匹配,避免產生雙重課稅侵蝕到利潤。

廖烈龍指出,未來我國與各國的稅局除了要求跨國企業的稅務合規,也將會要求企業的水平與垂直分析,也就是針對集團內部利潤如何分配的原則做出說明。惟相關做法必須避免被視為一種激進的租稅規劃,以免違反其他國家揭露義務而遭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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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 証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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